“市南區部分市南
臨街攤位可申請路邊經營,但是必須符合條件,這不是為個別人牟利,而是為了服務周圍居民,”9月1日,記者從市南區城管執法局了解到,目前大堯一路示范路邊門店攤位畫線經營,臨街攤位以后不能“越線”經營。以后部分市南臨街門店攤位可申請路邊經營,但必須符合相關條件,服務周圍居民。
臨街攤位不能越線經營 “大堯一路是開放小區,沒有物業管理,附近沒有大超市,周圍的老大爺老太太不習慣到超市買菜 。所以臨街的門店就出現了一個個的水果攤、蔬菜攤,這些都是服務周圍居民的。但是在經營過程中 ,臨街市場占路經營現象嚴重,把原本就不寬的人行道擠占沒了,引起了周圍居民的不滿,”1日下午兩點,在市南區大堯一路,市南區城管局副局長欒繼榮給城市信報記者介紹當地的情況時這樣說。
城市信報記者看到,這條人行道三米左右的路,在東側的樓底,已經全部是做生意的門店,在逍遙一路到逍遙二路之間的路段,短短兩百米不到的距離,就有大大小小十幾個攤位:賣水果的、賣菜的、賣肉的、開超市的……攤位雖多,但是從一頭看過去,人行道寬了不少,而很明顯的是,這些攤位都整齊劃一的擺在一條黃線后面。
“在沒有畫線之前,這些攤位已經占到人行道上盲道的位置,再加上路邊的停車,市民出行都很不方便,有時候往往要繞到車行道上路過,這樣就有危險性。”欒繼榮告訴記者,目前這條黃線已經顯現出作用,很多攤主也自覺的將攤位擺到黃線之內,讓出人行道。
城市信報記者現場看到,當天下午 ,城管局執法人員在大堯一路上畫出了長約200米的黃線,以此規范占路經營的行為,黃線從路邊店面向外延伸出一米左右。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以后如果“越線”經營,就會被暫扣出售的東西,而且處以兩萬元以下的罰款。
部分市南臨街門店可申請經營 談到路邊門店擺攤,城管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原本是不允許的,但是當地居民確實又存在這種需求,這些攤位“出門”擺攤,在很多時候方便了周圍居民購物、生活。所以按照當前的實際情況,城管局并沒有將這種路邊擺攤的行為“一棍子打死”,而是靈活處理,在不妨礙人行道通行的前提之下,允許部分市南臨街門店攤位申請路邊經營,但是需要滿足相關條件。
“這樣的申請不是面向所有的路邊臨街攤位,而是少數特殊情況下可以申請,申請是以滿足、便利市民生活為前提。”欒繼榮介紹說,“畫線經營”的工作思路大體可以這樣理解,即“在不影響行人正常交通的情況下,經沿街經營業戶申請,在較寬的人行道上劃出一片區域讓業戶經營,并讓其做出承諾,嚴格遵守相關法規,絕不越線經營。”畫線經營,一方面,在不影響居民生活秩序的前提下為經營業戶提供了便利,另一方面,也為業戶定出了一條“底線”,一旦越過這個“底線”,執法人員將從嚴懲處。
“人行道一般是三到四米,所以就算是批準了申請,超出店面的長度也能影響行人走路,主要還是既照顧到了周圍居民,也照顧到了這些門店的攤主。有需要的攤主可以到當地城管部門申請,城管部門會按照當地的情況嚴格審查,只有符合上面說到的條件的才會批準。”欒繼榮說。
文/圖 記者 張鵬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