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信報25日A4版報道了
都市逸品二期規劃方案遭康嘉國際公寓業主反對的新聞。27日上午9點,康嘉國際公寓多名業主代表一起來到市
規劃局反映該問題。針對業主提出的擴大康嘉與33層高樓的樓間距的要求,該負責人表示,市規劃局正在就周邊居民提出的意見建議對規劃方案進行優化論證,本周五下午5點30分之前會給出明確答復。
8月27日上午9點,康嘉國際公寓40多名小區業主代表來到了位于市規劃局,就泰州路改造項目反映意見和建議。康嘉一名業主首先反映,按相關規定高層建筑住宅建筑面積凈密度也就是容積率應不大于3.5,而泰州路改造項目的公示方案中容積率卻為4.2,不符合國家技術規范要求。對這個疑問,該負責人表示,“國家規范說的是居住區容積率不宜大于3.5,如果只有一棟樓 ,是用來居住的 ,不能稱為居住區,國家對居住區是有規范的 ,要看到底是有多少戶、多少人口,達到一定規模的才能稱為居住區,容積率是對居住區的規定,不是對單一項目的規定。該項目規劃方案中包括兩棟33層住宅樓和一棟6層綜合樓,達不到居住區的規模。”
家住一號樓的一位女業主提出:“為什么7月31日公示的都市逸品二期33層高樓與我們康嘉國際的樓間距是41.6米,而在青島政務網政府信箱中給我們的答復卻是42.9米呢?到底是多少米?”相關負責人介紹,2009年8月,泰州路改造項目規劃方案進行過社會公示,公示方案中緊鄰康嘉公寓的33層高層住宅建筑主體與康嘉公寓的間距為40米,康嘉公寓業主對公示方案提出反對意見 。對此,市規劃局優化調整了設計方案,將33層高層住宅建筑主體與康嘉公寓的間距由40米增加為42.9米。2014年7月,泰州路改造項目建筑方案進行社會公示 ,公示方案中,為進一步減少對北側康嘉公寓的日照影響,將緊鄰康嘉公寓的 33層住宅建筑主體與康嘉公寓的間距由42.9米變更為44米(突出建筑主體的樓梯間與康嘉公寓的間距為41.6米)。也就是說,公示圖中的樓間距41.6米是從連著墻體的凸出部分算起,但是在青島政務網上給予市民的答復所說的 42.9米是單從墻體算起,并無矛盾。
還有業主指出 ,“為什么在都市逸品的一期改造中,原來計劃是33層 ,現在1號樓東側24層,西側27層,2號樓東側18層,西側13層 。都市逸品一期樓層可以下調,二期卻如此艱難?”該負責人解釋說,泰州路改造項目位于老城區,周邊現狀建筑密集,對項目設計方案影響較大 ,市規劃局會同市南區政府、建設單位多次研究論證設計方案,并邀請專家進行技術把關,最終確定規劃方案。為確保泰州路西側現狀多層住宅和干休所改造擬建高層住宅滿足日照法規要求,泰州路改造項目南區(都市逸品)建筑高度受到限制,規劃方案中采取錯層方式建設兩棟高層住宅,一棟建筑層數為13層 、18層,一棟建筑層數為24層 、27層。
康嘉國際公寓的各位代表還提出,業主意見是將綜合樓調整到現在規劃中的4號樓的位置,并與康嘉的 1號樓保持50米的間距,現規劃中的3、4號樓南移,且樓層不能高于20層。
對于康嘉國際業主的意見 ,該負責人表示,現在的規劃方案正在科學優化中,會充分落實公眾的訴求 ,也會盡快把握項目推進節奏,按日照采光質量,提高業主認同的標準。目前,市規劃局已對建設單位提出要求,盡可能加大間距,盡可能減少對北側的日照影響,盡可能讓周邊兩側也滿足法規要求。同時,會盡快地敦促市南區政府以及青島宏程置業有限公司與業主見面,就樓座調整、加大賠償的問題共同協商解決。該負責人承諾,對業主提出的問題,會在本周五下午5點30分之前,用電話通知或通過書面文件的形式,給出明確答復。 記者 劉樂芳 實習生 解俊蕾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