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8月24日訊(見習記者 姜豪 實習生 姜璇) 2013年1月至3月期間,李某、夏某等人多次組織在市北區、城陽區、即墨市等地開設
賭場,為參賭人員提供場地、賭具等,并雇傭了專門的發牌人員、看場人員、望風人員為賭場提供服務,以“百家樂”的方式進行賭博從中
非法謀利。近日,李某因開設賭場罪,被城陽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罰金20萬元,夏某等8人均獲刑。
自2013年1月至3月,在青島市北區、城陽區、即墨市等地,李某與夏某等人多次組織開設賭場,吸引他人進行賭博。為躲避警方的調查,2個月時間里多次更換場地,包括門頭房、社區工廠會議室、高爾夫練習場的房間以及娛樂場所。李某與夏某等為參賭人員提供場地和賭具,利用“百家樂”的方式從中獲取非法利益,為了服務賭場,還雇傭專門的發牌人員、看場人員、望風人員等。
案發后,李某、夏某等共9人被警方抓獲。經城陽法院審理,9人均構成開設賭場罪,其中李某一審被判刑1年2個月,并處罰金20萬元,其余8人也均被判刑。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