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枚腎臟,涉案金額1034萬余元,這是迄今為止我國被公訴的最大的一宗非法買賣人體器官案件。包括組織者、中介、掮客和醫護人員在內的15名被告人,招募腎臟供體進行活體腎臟摘除,再通過北京一家有資質的三甲醫院的泌尿外科主任,實施腎臟移植牟取暴利。近日,北京市一中院對此案作出
終審宣判,組織者鄭偉被以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其他人則分別獲3年半至9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1 尋求合作 攀上三甲醫院主任 46歲的鄭偉是這個團伙的組織者,祖籍安徽省淮北市。
據鄭偉供述,2007年年底,沒有穩定工作的他在給親戚找腎源時發現,販賣腎臟很賺錢,便慢慢就干起這個“營生”。
案件材料顯示,2009年底至2010年初,鄭偉在了解到北京不少大醫院有大量腎病患者急需實施腎臟移植手術的信息后,設法與北京某三甲醫院泌尿科主任葉某取得聯系。
鄭偉供述,葉某曾向其訴苦稱,正為科室的任務量苦惱,2009年的任務還沒完成,2010年的任務是1600多萬元,需要幾百個患者在他那里做手術才能完成。鄭偉便說,可以幫葉某從其他醫院挖患者過來,還可以提供腎源。兩人隨后達成合作,葉某對外將鄭偉介紹為醫院工作人員,并確定該三甲醫院為鄭某團伙腎臟移植手術實施地點。取得葉某的支持,令鄭偉所組織的整套腎臟買賣鏈條有了一個最終的合法落腳點。
“院方很高興,因為醫院的資質來之不易,要求每年要進行30例以上的腎臟移植手術,如果連續3年都達不到30例,腎臟移植手術的資質就要被取消了。”葉某案發后證實。
葉某稱,他所在醫院對患者的檢查都完成后,認為可以進行移植手術的,他會和鄭偉在手術前兩天左右定好手術時間。手術前一兩個小時,鄭偉會給他打電話說帶著腎臟到了什么地點,他安排手術前的具體工作。此后鄭偉把腎臟用保溫箱送來。葉某說,與鄭偉的“合作”得到了院醫務部的允許。
2 尋找腎源通過QQ 群聊天找供體 據負責找供體的翟德超供述,一般尋找供體是通過QQ群聊天的方式,找到后約供體來北京并安排住宿。翟德超說,他租房讓20多個供體居住,他和劉保負責管理,給他們提供吃的,帶他們去醫院做檢查。最多時,能有幾十個供體,大部分都是急著用錢又沒有正當職業的人。
團伙中負責找受體的趙輝(非麻醉師)供述稱,他和周倩找到患者后,翟德超會帶供體過來讓患者看是否可以。如果患者覺得供體合適,翟德超就安排他們體檢做匹配,一般換兩三個供體就可以找到匹配的供體了。
同樣負責找受體的李曉銘供述,鄭偉對賣腎的價格定了個底線,以前是一個腎18萬或19萬,后來是21萬或22萬,高于底價的錢就是提成。
3 組建團隊徐州尋找主刀醫生 得到葉某的應允后,鄭偉自稱是葉某所在的北京某三甲醫院器官移植中心工作人員,開始組織人手尋找主刀醫生 。
2010年3月,鄭偉通過朋友認識了安徽省蕭縣楊樓鎮衛生院的醫生周鵬,并向周鵬提出賣腎手術的想法。周鵬表示同意,隨后在徐州尋找實施腎臟手術的醫療機構和手術醫師。周鵬先聯系上了徐州市婦幼保健院醫生趙健。趙健隨后找到徐州市銅山縣第二人民醫院的副院長楊國忠幫忙一起做手術,稱做一臺手術有上千元收入,并要求對方介紹一個麻醉師。楊國忠找來了同院名叫趙輝(另案處理)的麻醉師。此后,周鵬、趙健、楊國忠及趙輝還讓鄭偉以三甲醫院的名義給他們發了聘請赴京主刀手術的聘書。
4 摘取腎臟開車連夜運腎進京 2010年4月至8月,周鵬在鄭偉的授意下承租了徐州市泉山區火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非法實施數十例人體腎臟摘除手術。
在火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期間,趙健是腎臟摘除手術的主刀醫師,楊國忠參與實施腎臟摘除手術,趙輝作為麻醉師協助完成手術。鄭偉同時在周鵬的介紹下,招募了曾在徐州黃山社區醫院干過醫生的無業男子支有光負責供體的術后護理工作。
鄭偉供述,一般他將手術安排在周一、周三晚上,一小時就能結束。結束后,他會帶著切下的腎裝入保溫箱,開車回北京,并在早上七點前趕到三甲醫院。此后,他向患者收取腎源費用后,聯系安排患者在該三甲醫院實施腎臟移植手術。
5 終審判決分別獲刑3年半至12年 2010年12月,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刑偵支隊在偵查中發現了鄭偉犯罪團伙長期在海淀區倒賣人體器官獲利。12月10日,警方在豐臺區小屯路的一個洗浴中心將鄭偉抓獲。
2012年2月底,因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鄭偉及其手下被海淀檢察院提起公訴。2014年3月14日,一審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定鄭偉等人為謀取經濟利益,組織他人出賣人體器官,情節嚴重,均已構成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依據他們每個人的犯罪情節,法院判處鄭偉有期徒刑12年,其他人3年半至9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一審宣判后,鄭偉等人上訴。北京市一中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據《京華時報》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