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明明出庭受審。(資料照片)
侵占526套職工住房、反復騰挪將國有資產轉移到自辦企業……隨著廣西國發林業造紙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國發公司)原總經理安明明等人涉嫌侵吞國有資產案審理完結,其涉嫌利用改制 、轉讓和拆遷,非法侵吞國有資產和拆遷補償款近7000萬元的案情逐步曝光。記者采訪發現,安明明曾是優秀企業家,但在職工眼中卻是獨斷專行的“土霸王”,工廠變成了他的“獨立王國”。
做7本假賬就侵吞國資1600萬 6月4日,本案開庭審理。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安明明與廣西國發林業造紙有限責任公司原副總經理冼惠英、財務部原副經理郭其輝、財務部原副經理陶智梅、財務部原經理助理莫浩鋒等人,在廣西林業造紙廠和廣西國發林業造紙有限責任公司改制、轉讓過程及征地拆遷過程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采取轉移債務、隱瞞債權、虛增費用等方式,非法侵吞國有資產和拆遷補償款共計68065928.6元。
“在廣西林業造紙廠改制過程中,安明明等人在20天內偽造了7本沒有原件只有復印件的假賬,侵吞國有資產1600多萬元。”柳州市檢察院辦案人員說。2003年3月,這家國企改制為民營股份制企業鹿寨國林紙業有限責任公司。在改制過程中,被告人安明明等人為實現鹿寨縣國林紙業公司低于實際價格購買廣西林業造紙廠的目的,偽造了林紙廠1996年至2002年的財務會計資料。
“房爺爺”被爆侵占住房526套 “我們住了幾十年的房子,怎么就成了安明明一個人的?”在記者掌握的多封舉報信、求助信上,國發公司職工無不感到憤怒,稱安明明是超越“房叔”“房嫂”的“房爺爺”。他被爆侵占職工住房526套。
據辦案人員介紹,1996年前后,居住在廠內宿舍樓的職工響應國家的房改政策,向廠里交納了購房款,但廠子并未將職工的購房款交到政府房改部門辦理房產證,而是向職工發放工廠印制的《住房證》。到2003年改制時,廠里將職工原來交的購房款變性為租房款。
2006年8月,安明明指派人員向鹿寨縣房地產管理所及有關部門申請,并獲批準將大批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的產權由林紙廠變更到鹿寨縣國林紙業公司名下。在隨后的拆遷中,他將拆遷款轉入自己控制的私營公司賬上。此時,工廠職工發現自己住了幾十年的房子突然變成了安明明一個人的。
■關注
國企“土霸王”被指一手遮天 據悉,安明明系1954年出生,是廣西壯族自治區林業廳原副廳長兼廣西林業造紙廠原廠長(2005年3月26日,經自治區黨委決定,同意安明明辭去公務員職務,不保留副廳級),廣西國發林業造紙有限責任公司原副董事長、總經理,廣西鹿寨縣國林紙業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據介紹,在廠里,安明明向來說一不二、獨斷專行。職工出錯,輕者罰款數千元到數十萬元,重者非法拘禁,一個國有企業儼然已成為他一手遮天的“獨立王國”。這一國有企業負責人貪腐案,既暴露出國企改制存在監管漏洞,也凸顯國企成為“家天下”后的種種問題。據《經濟參考報》等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