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份,市民郝女士在南京路上的一家外語學校,為孩子報了一個外教授課英語培訓班。開始上課后學校先后更換了3個外教,每個外教的授課方式都不一樣,頻繁更換讓郝女士的孩子有些吃不消。郝女士便提出了退還剩余學時學費,并按照學校的要求寫了一個書面申請,可學校還是不退款。昨天上午,記者聯系了該外語培訓學校,工作人員說明情況后表示愿意將錢款退還給郝女士。
“去年12月份,我給孩子報名參加
英格爾少兒外語學校常規班的英語培訓課程,學費是9600元,其中有48次外教課。”郝女士介紹說,報名后她的孩子很快便開始了英語課程的培訓。“學校先后為孩子更換了3個外教,其中第一個和第三個外教都是成人英語老師,第二個外教的教學方式則很難讓我們滿意。每一名外教的授課方式不一樣,我們的孩子適應起來就有些困難。”郝女士介紹說,考慮到頻繁更換老師可能會影響到孩子學習的興趣。郝女士決定不再讓孩子在這家學校繼續英語課程,并按照協議規定要求外語學校退還剩余學時的費用。
隨后,記者聯系到了外語學校的蓋老師。她表示:“按照協議只要學生或者學生家長對外教授課提出異議,我們都會退還錢款,但授課過半再要求退款的,必須寫一個書面申請。郝女士確實向我們學校遞交了一個書面申請,但具體的退款理由寫得太籠統,學校才沒有將剩余22個學時,4400元錢款退還給她。”不過,工作人員表示會繼續跟郝女士溝通,以盡快解決問題。經過協商,昨天上午雙方退款意見達成一致,外語學校將盡快把4400元錢款退還給郝女士。 記者 王世鋒 [編輯: 胡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