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人員年齡不超過60周歲;如遇雨天、雪天、霧天等惡劣天氣,最高車速20公里/小時;運輸過程中,應每隔2小時檢查一次……記者從市運管局了解到,《
青島市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服務質量規范》(以下簡稱規范)于近日正式對外發布,并將于9月1日正式實施。該規范涵蓋了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服務領域的所有模塊,對經營者、服務設施、從業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運輸與配送、安全運營、信息、質量保障的服務內容等提出了具體要求。
設施專用停車場應封閉 規范對經營場地做了明確要求,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選用經營場地時,必須設立專用停車場地,專用停車場地應當封閉并設立明顯標志,場地應平整、結實,不得妨礙居民生活和威脅公共安全。運輸劇毒化學品、爆炸品專用車輛以及罐式專用車輛,數量為20輛(含)以下的,停車場地面積不低于車輛正投影面積的1.5倍,數量為20輛以上的,超過部分,每輛車的停車場地面積不低于車輛正投影面積;運輸其他危險貨物的,專用車輛數量為10輛(含)以下的,停車場地面積不低于車輛正投影面積的1.5倍;數量為10輛以上的,超過部分,每輛車的停車場地面積不低于車輛正投影面積。重要場所或關鍵部位有符合相關要求的視頻監控設備。
在車輛方面,要求運輸劇毒化學品、爆炸品專用車輛及罐式專用車輛(含罐式掛車)應當到具備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資質的企業進行維修;牽引車以及其他專用車輛由企業自行消除危險貨物的危害后,可到具備一般車輛維修資質的企業進行維修。運輸劇毒化學品、爆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應當配備罐式、廂式專用車輛或者壓力容器等專用容器。
運輸每隔兩小時檢查一次 規范中規定專用車輛的駕駛人員應當取得相應機動車駕駛證,年齡不超過60周歲。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應當經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考試合格,并取得相應的從業資格證;從事劇毒化學品、爆炸品道路運輸的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應當經考試合格,取得注明為"劇毒化學品運輸"或者"爆炸品運輸"類別的從業資格證。
在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過程中,除駕駛人員外,還應在專用車輛上配備押運人員,確保危險貨物處于押運人員監管之下。此外,規范中還規定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在一般道路上最高車速為60公里/小時,在高速公路上最高車速為80公里/小時,并應確認有足夠的安全車間距離。如遇雨天、雪天、霧天等惡劣天氣,最高車速為20公里/小時,并打開示警燈,警示后車,防止追尾;運輸過程中,應每隔2小時檢查一次。若發現丟失、泄漏等,應及時聯系當地有關部門予以處理;駕駛人員一次連續駕駛4小時應休息20分鐘以上;24小時內實際駕駛車輛時間累計不得超過8小時。(記者 吳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