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女士懷疑是收拾桌子的人(圈內)拿走了手機
8月10日,忙活了四五天,黃島的任女士還是沒有找回自己的手機。幾天前,她把手機落在了燒烤攤,回去找時已經不見了,后來她找到燒烤攤附近的監控視頻,仔細查看,任女士懷疑燒烤攤女攤主拿走了手機,但女攤主否認了此事。蘋果5S價值超過5000元,已達到侵占罪的案值,任女士正在考慮是否去法院起訴。
8月6日,任女士和丈夫到家附近的一家燒烤攤,倆人喝酒聊天,將近21點結賬走人。因為家不遠,任女士很快到了家,一看手包,任女士發現手機不見了,于是趕緊返回去找。任女士回憶,她詢問燒烤攤女攤主,對方稱沒有發現手機,告訴她可能是有顧客拿走了手機。“現在想起來,女攤主頓了一下,把目標引向吃飯的顧客,可能是有貓膩。”8月10日下午,任女士告訴記者。
丟的手機是剛買不久的蘋果5S,任女士不想輕易放棄,她想到了監控。費了很大勁,她從附近一家商店調取了監控,商店的攝像頭正好對準了燒烤攤。不過,因為是晚上,攝像頭拍下的視頻并不是很清晰。
任女士稱他們離開后,將手機落下,當時手機屏幕還亮了幾秒鐘,后來就滅了。“因為時間不早了,后來沒人過來,也就是說手機一直在桌子上。21點多,一個人開始收拾桌子,前后也就這個人去過我們的桌子,看這個人的身形,就是女攤主,就這樣,手機沒了,我感覺就是這個人把手機拿走了。”任女士說,有一個細節值得關注,那個人收拾桌子時,中間有些遲疑,可能發現了桌子上有東西,后來又左望右望,然后快速收拾了桌子。
任女士當時想有了監控就有了證據,接著去找燒烤攤,女攤主稱自己沒見過手機,任女士感覺對方在說謊,于是再次報警。其實,在6號晚上,任女士就報了警,3個民警趕到現場處理,不過燒烤攤男攤主及女攤主稱沒有見過手機,或許是顧客拿走了,他們可以幫助問問。
8月10日,在黃島區長江路派出所,民警協調雙方。看過監控后,攤主及女攤主依然稱沒有見過手機,任女士稱對方在說謊。“我感覺他們前后不一致,特別是燒烤攤女攤主,一直遮遮掩掩,最開始說幫忙問問,后來就說讓我去法院起訴。”
對于此事,山東頤衡律師事務所叢偉律師認為,任女士如果想維護自己的權益,可以到法院起訴。叢律師稱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同時“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叢律師分析,侵占罪屬于自訴案件,山東對侵占罪的立案標準是5000元,任女士的手機已經達到這個案值。“當然,是否屬于侵占罪,這個需要法院審理,任女士需要提供切實的證據。” 記者 李冰(圖為監控截圖)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宋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