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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山 8月5日,“最牛違建”的主人張必清首次邀請媒體進入違建拆除現場。目前,其樓頂別墅已經基本拆除完畢。據張必清介紹,目前的工作主要是垃圾清運和房屋加固階段,而這“最牛違建”從建設到拆除,他大約花了600萬元人民幣。其中,拆除費用超過建設費用。 張必清的“最牛違建”終于拆除了。在一個多月之前,他曾表示想留點“念想”,如今這個“念想”終于沒有成為樓下居民的隱患,算得上是一件好事。同時,張必清另外透露出來的信息,則是拆除費用超過建設費用,也就是說應當不下300萬元,這一數字著實驚人。當然,我們不是為張必清心疼錢,而是在想,城管部門在拆除“找不到主人”的違建時,究竟花了多少錢?那才是令人心疼的。
“最牛違建”的拆除費背后隱藏著一個大問題。按理說,違建拆除應全由違建主人承擔,但對于無主違建的拆除費用誰來承擔,法律上的相應規定還是空白。目前,此類案例也沒有追償先例,基本上都是由政府出資。還記得在今年6月份,媒體就曾報道,與張必清屬于同一轄區內還有另一處百米高的空中違建。當時,因為該違建“無人認領”,上百萬元的拆除費用將由政府墊付。
到這一次,張必清還說“有時候確實會覺得委屈”。他這種委屈,是因為“全國包括我家附近都有很多違建,有些比我的情況還嚴重,我有時候會抱怨為什么大家就盯著我”。這種心態的背后就是法不責眾,這個“眾”自然也不是普通百姓。到底為什么出現這種現象,城管部門必須反思。而且,還應該調查一下,或者不用花多大力氣調查,只要四下轉轉就知道了,是不是真的還有比“最牛違建”還要牛的違法建筑?
另外,張必清的“最牛違建”拆了,但也不能一拆了之。依《建筑法》,他還應該被處以罰款,甚至應該被追究法律責任。讓更多的人看到違建的成本,才能殺一儆百,止住這股歪風。
(作者系島城時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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