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下午,市民鐘女士向記者反映她在一家
優同24小時便利店里購買了一碗綠豆粥,嘗過之后發現粥是酸的,店方在承認綠豆粥變質之后,因鐘女士拍照而拒絕給她進行賠償 ,便利店的這種做法讓鐘女士很不滿。
8月6日下午1點多,鐘女士在四流南路水清溝車站的優同24小時便利店購買了一碗2塊錢的綠豆粥,幾口下去感覺粥是酸的。隨后便利店服務員也表示確實有酸味,要給鐘女士換一碗,不過鐘女士卻表示,根據《食品安全法》店方應該給消費者10倍賠償,也就是說便利店應該賠償鐘女士20塊錢,店員也表示同意了。但是在店員給鐘女士拿錢的過程中,鐘女士把這碗綠豆粥用手機拍了幾張照片,這時候店員看到了鐘女士的拍照動作,便立刻制止鐘女士拍照,還讓她刪除照片。便利店店員在與鐘女士協商未果之后,便拒絕給鐘女士進行賠償。隨后,鐘女士便撥打了“12331”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熱線。
下午4點左右,市北區食藥監局的執法人員趕到了這家優同便利店中,執法人員表示這家便利店之前已經因為食品安全問題被消費者投訴過一次了,同時執法人員在店里檢查時發現,便利店面包的生產日期也存在問題,便要求便利店的法人于第二天攜帶營業執照到水清溝工商所里去。最后在執法人員的協調下,便利店給鐘女士賠償了20塊錢外加10元錢打車費。記者 孫雅琴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