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餐桌上無“不剩飯、不剩菜”提示,服務員不提醒顧客
適量點餐造成浪費等行為若存在,
餐館將面臨相關部門處罰。日前,市商務局印發《星級以下賓館、飯店、餐館剩飯剩菜行為處罰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不僅明確了受罰行為,以及從告誡到媒體曝光層層加重的五類處罰手段,更制定了四級督查制度,力促遏制餐桌浪費行動落到實處。
為了加強對我市星級以下賓館、飯店、餐館剩飯剩菜行為的監督,《辦法》明確了四類行為將受罰,即顯著位置無“文明餐桌”提示或海報,餐桌上無“不剩飯、不剩菜提示”;在消費者點餐過程中,賓館、飯店、餐館服務人員沒有及時提醒適量點餐,造成鋪張浪費;在消費者就餐過程中,服務人員誤導消費者過量點菜點飯,導致出現大量剩飯剩菜;在消費者就餐結束后,服務人員沒有提醒和提供免費打包服務,致使消費者沒有把剩菜剩飯打包帶走等。
出現以上行為之一,餐飲單位將面臨告誡、黃牌警告、約談、紅牌警告、媒體曝光等處罰。具體裁量中,屬于首次違反的,將被責令改正;第二次違反的,予以黃牌警告,并約談負責人,責令作出書面檢查,在規定期限內認真整改,并提交整改報告;第三次違反,予以紅牌警告,并責令負責人及所有員工參加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知識和文明餐桌知識培訓班;對于屢教不改、群眾反映強烈的,將作為不文明誠信經營單位在新聞媒體上曝光,將其不良行為錄入誠信檔案。
為了將遏制餐桌浪費行動落到實處,《辦法》還制定了四級督查制度,即市創城辦督導組督查、市級商務主管部門督查、飲食服務行業協會組織自查以及縣區商務主管部門督查。
四類行為將受罰 ◎顯著位置無“文明餐桌”提示,餐桌上無“不剩飯、不剩菜提示”;
◎服務人員沒有及時提醒適量點餐;
◎在消費者就餐過程中,服務人員誤導消費者過量點菜點飯;
◎在消費者就餐結束后,服務人員沒有提醒和提供免費打包服務。 (記者 楊帆 實習生薛俊良)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