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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生 一張父親遺留下的1000元定期存單,讓河北平山縣陳家峪村的陳蘭平大爺奔波了8年也沒取出來。 1000元存了56年,很多人會想,這筆錢現在取出來會不會是天文數字啊?畢竟,這56年來,物價上漲了不知多少倍,利息也應該不少吧?然而現實告訴我們,這樣想真是太天真了。讓人灰心的是,人家當地信用社說,存款憑證超過20年就作廢,“拿出來直接撕掉就行了”。
我們看了也感覺不公平。憑什么信用社說20年作廢,就可以作廢?人民銀行并無此規(guī)定。存款就是雙方簽訂的合同,信用社幾度變遷,這并不是儲戶造成的,當然不應該讓儲戶承擔責任。假如儲戶存單存在作廢風險,也應該通知儲戶。而且,信用社方面無底賬可查,那只是單方丟失了合同書,不影響合同關系,更不能算到儲戶頭上。所以,不給陳蘭平兌現存單,就是赤裸裸的賴賬、違約。難道腦子里就沒有“誠信”二字?
當然,老存單也算歷史遺留問題,缺乏相關規(guī)定,多地都出現過兌現難的情況。但是,有問題要想辦法解決問題,而非大手一揮,一筆勾銷,這不但是霸王條款,更是無賴行徑。某些銀行、信用社就是店大欺客,毫無服務意識,對此應該予以嚴厲譴責。而且,相關部門應該及時介入,不要讓儲戶“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這也是失職。(作者系島城時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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