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 ,市交通運輸監察支隊根據舉報在臺東查獲
套牌車一部車號為魯UT3913,經查在該車還發現了其他兩副出租車車牌,根據其違章情況,市交通運輸監察支隊將根據相關規定對其處以30000元的罰款。
近期市交通運輸監察支隊根據舉報情況,發現三部車存在套牌嫌疑車號,分別為魯UT4283、魯UT2717、魯UT3913,其中一個車號還有肇事逃逸的情況。
執法人員在約談駕駛員的時候,這三個車號的駕駛員說他們都在黃島區干活,沒有來過市內,這更確定了套牌車的情況。
29日 ,益青出租公司管理人員突然來了一個電話,稱在市內有一輛車號為魯UT3913出租車肇事逃逸 ,經他們公司詢問當班司機,發現這個車是套牌的。大約在下午4點半的時候,執法人員在五四廣場的檢查過程中發現一輛益青出租公司的出租車與公司管理人員所舉報的情況十分的相似,頂燈顏色是該公司所用的一種老頂燈的顏色。根據這一情況,執法人員立即駕駛車輛進行跟蹤,從五四廣場至臺東后,執法人員利用該車停車,立即上車出示證件,將該車查扣。該司機一看是執法人員,立即推開執法人員跑進路邊小道。
執法人員隨后對車輛進行了檢查,在車的后備廂內又發現了兩副牌子,牌號分別為魯UT4283、魯UT2717。執法人員立即明白了,原來這三部出租車的投訴都是這一輛車造成的。而且前段時間一直沒有查到這輛套牌車,原來是這輛車在不停地更換車牌,給執法人員的查處工作帶來了難度。記者 郭振亮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