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 28日,市民紀女士致電本報熱線稱,7月24日中午,她從埕口路乘坐326路公交車在德興路車站下車時,被這輛公交車的車門夾住了胳膊并被車帶著向前走了幾步,該
司機及時道歉,事后紀女士去醫院檢查說胳膊扭傷了。隨后去326路車隊理論卻被告知,經落實該司機不承認夾到了她,326路車隊安全員稱會盡快落實有無監控錄像并建議她走法律程序。
記者采訪紀女士得知,7月24日中午,11點20分左右,紀女士乘坐326路公交車在德興路車站下車,可沒等她完全從車上下來,公交車就啟動了,結果公交車后門在關閉的過程中夾住了她的右胳膊,她還被車帶著往前走了幾步。“我連喊帶叫要求司機停車,車廂內的乘客也幫我喊停車,我看到后車輪轉了幾圈,我被往前帶著走了幾步,大約半分鐘后車才完全停住。”
紀女士稱,當時公交車門夾住了她的胳膊肘,她穿的是短袖,胳膊肘被擠紅了,稍稍有點疼,于是她給司機看。“司機當時說是他不小心,沒看見我還沒完全下車就開車了,還跟我說了對不起,我也說了沒關系,讓他以后注意點。”王女士告訴記者,24日晚上睡覺的時候,她的右胳膊開始隱隱作痛,還發酸發脹,肩膀頭尤其難受,難受得她翻來覆去睡不著覺。
等到25日下午,紀女士去了青島市海慈醫院做了檢查,醫生告訴她胳膊肘扭傷了,雖然不是很嚴重,但傷筋動骨一百天,需要好好休養。“當時我覺得不是什么大事,頂多夾紅了而已,沒想到還扭傷了,現在干活就疼,撐傘的時候一點兒勁沒有,我就買了瓶云南白藥噴胳膊。”
“我越想越覺得自己倒霉。”隨后,紀女士打了投訴電話,要求司機再次道歉,可等來的回復卻是司機不承認自己夾傷了她。
28日上午十點半左右,紀女士來到了326路公交車車隊總站,想找司機理論。總站的工作人員告訴她,這位司機正在外面開車,等了三個多小時,紀女士也沒等到本人回來,紀女士要求見安全員邵先生,可邵先生一直在外面處理事情,也沒能露面。最后 ,紀女士要求查看當時的監控錄像,被拒絕了,想知道司機的姓名以及聯系方式也被拒絕了。
記者咨詢了326路車隊的安全員邵先生,邵先生表示他已經詢問了這位司機,司機回答說他并沒有夾傷乘客。關于紀女士想要查看監控錄像的問題 ,邵先生稱他不能保證每輛公交車的監控器都正常運行,事發時 326路公交車的監控器是否管用誰都不能確定,但他會盡快落實監控錄像是否存在并給紀女士答復。另外根據有關規定,就算有監控錄像,紀女士也不能隨隨便便查看,需要在警察等部門人員的帶領下才可以,至于司機的姓名和聯系方式,他們也不會隨隨便便告訴紀女士 。“我一直建議紀女士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此事,而不是一直向我們索要這些信息。”
見習記者 王鑫鑫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