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7月24日訊(見習記者 孫亞林 通訊員 李偉) 近日,嵐山區法院受理了一起特殊的訴前財產保全案件。當事人李某來到法院訴訟服務中心,要求扣押機動車交通事故中的肇事車輛。究其原因,是為了一只被撞傷亡的
寵物狗,而非在事故中受到人身傷害。
這只名貴寵物狗,是李某去年花費八千元從青島購得的,已精心飼養一年多,期間喂養各種名貴飼料又花費萬余元。不料幾天前,該寵物狗在嵐山區中央路北街社區路段與一輛低速普通貨車發生碰
撞死亡。該事故經交警部門多次主持調解,李某與車主蔣某仍未就
賠償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無奈之下,李某向法院提起訴前財產保全申請,請求法院扣押蔣某所有的車輛,保全價值兩萬元。
辦案人員在與雙方當事人充分溝通的基礎上,有針對性地對雙方進行勸導和法律釋明。最后雙方終于就賠償數額達成了一致意見,蔣某賠償4500元給李某,李某則向法院提交了解除訴前財產保全申請,雙方握手言和。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