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菏澤7月22日訊(記者 趙念東) 菏澤牡丹區一男子因家庭瑣事,和
妻子關系一直不合,后女方提出離婚而該男子不同意。在一次協商婚姻事宜時,因言語不和發生矛盾,在其
岳母家中,該男子將其妻子和岳母殺害并掩埋于院中的玉米秸稈中,后逃跑至村北的玉米地里割腕
自殺。
16日22時許,菏澤市公安局牡丹分局沙土派出所執勤民警接到群眾報警稱,其轄區內發生一起命案,兩名女子在家中被害。
菏澤市公安局牡丹分局刑偵大隊副大隊長李木健介紹,民警趕到現場發現,地面留有很多血跡,院中的玉米秸稈堆有被翻動的痕跡,民警翻開秸稈看到一具女性尸體,而在距離其不到兩米的玉米秸稈堆中又發現另一具女性尸體。
“經過調查,確定兩名受害者余某與丁某為母女關系,而其女婿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李木健說,通過走訪以及調取周邊監控資料發現,其女婿王某為最后一人離開案發現場,神情恍惚,于是將其作為重要嫌犯進行抓捕。“17日15時許,民警在村北角處的玉米地中發現嫌疑人王某,此時他已割腕自殺。”李木健說。
經過民警初步查明,王某與妻子余某關系一直不合,經常因家庭瑣事引發口角,后來余某離家到其母親家居住,隨后提出離婚,王某堅決不同意,后多次到其岳母家商議。民警稱,7月16日19時許,王某再次來到其岳母家中協商婚姻事宜,因言語不和,協商未果而發生矛盾,于是王某將余某、丁某殺害,將其尸體掩埋后逃離現場,之后跑到一處玉米地里自殺。
李木健稱,整個案件受傷害的還有受害者的2個孩子,無論是在心靈還是以后的生活中,都會對他們產生難以彌補的創傷。“婚姻家庭內部難免產生矛盾糾紛,而糾紛處置要講究方式方法,夫妻之間更要坦誠相待,換位思考,作為家人要正確引導,耐心勸解,委婉化解矛盾,防止悲劇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