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刑十年不僅未坐一天牢,甚至還能開車、乘飛機,來往于國內多個省市……廣西陽朔縣國土局原
局長石寶春瀟灑的“
保外就醫”于7月8日發生變化:因其在暫予監外執行期間,脫離監管,嚴重違反有關規定而被
收監。保外就醫制度,本是人性化關懷和人性化司法的體現,然而一些被判刑人員卻用權錢將其打通,成為高墻的“特權通道”,以保外就醫之名,行逍遙法外之實。
脫離監管,重新收監 近日,一條題為《廣西陽朔國土局長受賄被判刑十年卻未坐一天牢》的帖子在網絡持續引發關注 。根據網帖,陽朔縣國土局原局長石寶春,在2010年7月因受賄罪被桂林市七星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法院判決后,石寶春并沒有被送進監獄。在 2010年11月至2013年12月期間,石寶春不僅開車往來于桂林 、陽朔之間,還前往柳州、河池、南寧、廣州等地,甚至乘飛機前往山東和四川等地。
8日,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通報稱,“媒體報道稱‘廣西陽朔原國土局長受賄被判刑十年未坐一天牢’的情況,我院高度重視,要求七星區人民法院依法核查。經七星區人民法院核查,罪犯石寶春在暫予監外執行期間,脫離監管,嚴重違反有關暫予監外執行監督管理規定,于2014年7月7日決定對罪犯石寶春收監。”
服刑后還能享“特權” “當前刑罰變更執行中存在的問題,突出表現在通過權力和金錢獲得減刑、假釋及暫予監外執行。”貴州省安順市西秀區檢察院檢察長張宇說,高墻內暗藏“特權通道”,服刑后依然享受“特權”,這是部分違法犯罪人員利用金錢和權力躲避服刑的慣用伎倆。
近年來,一些犯罪人員利用金錢和權力,鉆法律法規的漏洞,以“保外就醫”的名義逍遙“獄”外,“一保到底”或“保而不醫”并不鮮見。
案例顯示,河南省禹州市公安局原局長王建生服刑4年,先后5次被保外就醫,他還被認為有“立功行為”,建議對其減刑9個月。廣東省江門市原副市長林崇中因受賄罪,被判10年刑,但就在法庭宣判當日從法院直接回家。
海南中邦律師事務所張孝民律師說,一些貪腐官員被判刑后,往往打通監外執行環節,把“暫予監外執行”變成“不執行”,把“保外就醫”變成“救命稻草”,嚴重損害司法公平。
審批流程存漏洞 缺少透明公開的程序,極易使得“保外就醫”成為“法外之地”。業內人士介紹,新刑訴法出臺后,在一定程度上加強了檢察機關對監獄系統批準暫予監外執行的制約,但缺乏明確的實施細則,效果還有待觀察。
“新刑訴法中的偽證罪,只懲罰在刑事訴訟中醫生出具的假鑒定,但對于在審判之后的保外就醫中的造假者,尚未有明確的法律規定。”海南省海口中院的一位法官說,“這助長了不良醫生虛假鑒定的歪風。”
除審批流程漏洞較多,事后監督乏力,也給權力尋租和司法腐敗創造了條件。“在保外就醫環節,決定機關與執政機關容易脫節?!鄙綎|省成武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吳三軍說,“在實踐中,決定機關卻很少與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機關聯系,被決定保外就醫的罪犯出監后,又不主動到派出所報到,罪犯釋放后很容易脫管?!?br>
審批監督全公開 廣西陽朔縣國土局原局長石寶春“被判刑十年未坐一天牢”事件再次向人們證實:“保外就醫”已經將制度性短板暴露無遺,如何監督監管者,做好源頭管控,自然離不開相應的制度設計,并將關口前移。
“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審批和監督的公開透明是關鍵。”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周光權認為,當前很多政法單位建有公開的官方網站,規范減刑、假釋、保外就醫等,可以把有關文書放在網上公開,必將減少背后的“名堂”和“貓膩”,一些地方實施的減刑、假釋公開聽證制度探索值得推廣。
“加大事后懲戒力度,凡是參與合謀騙取保外就醫的人員也要追究責任,加大違法犯罪的成本?!敝袊ù髮W法學教授馬懷德說,一旦發現鑒定人違法操作,嚴懲不貸。據新華社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