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現場摩托車駕駛員小張臉上稚氣未脫。
半島都市報7月3日訊(記者 侯彥平通訊員 鄭福敏 焦自程)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未滿16周歲的中小學生不得騎電動車上路,未滿18周歲的不能騎摩托車。然而,今年只有14周歲的初二學生小張竟然獨自駕駛著一輛摩托車就上路了 ,還在路上發生了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受傷。交警嵐山大隊民警提醒廣大家長,暑假到來,一定要注意孩子們的交通安全,切莫讓孩子騎車上公路。
7月2日下午3點左右,嵐山交警大隊民警接到大隊指揮中心的指令,嵐山區黃墩鎮附近的一條鄉村公路上發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兩輛摩托車撞在了一起,兩個駕駛員都有不同程度的受傷。接到指令后,大隊事故科民警立即趕到了現場。然而趕到現場后,眼前的情景卻讓民警不敢相信。
“太小了,一看就是個孩子,當時身上還穿著校服呢!”原來,事故一方駕駛員竟然是個十幾歲的孩子,臉上的稚氣未脫,這讓在場民警詫異不已。民警經過詢問得知,二輪摩托車駕駛員小張是個初二的學生,今年只有14周歲,事發當時,小張騎的是父親的摩托車。因為兩車撞到了一起,兩人都有不同程度受傷。
小張告訴民警,當天下午他本想去鄰村同學家玩,因為路途比較遠,便騎著父親的摩托車上了路。當他行駛至一拐彎路口時,由于路邊有一輛客車,小張沒有觀察前方道路路況,直接超車,此時迎面突然駛來一輛二輪摩托車,由于事發突然,躲閃不及,兩輛車撞在了一起,事故造成兩人不同程度受傷。
由于小張屬于未成年人,且并沒有摩托車駕駛證,民警事后通知了小張的監護人到大隊進行事故的相關處理工作,并對小張及其父母做了一番深刻的安全教育。
民警介紹,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16周歲以下中小學生不能騎電動自行車,未滿18歲的中小學生不能駕駛摩托車。
據交警嵐山大隊民警介紹,隨著暑期到來,中小學生外出游玩的次數增多,不少孩子學著大人的樣子騎電動車、摩托車甚至開車上路,這是非常危險的。由于孩子的自控能力比較差,加上并沒有接受過駕駛技術的學習,在面對突發狀況時很容易造成危險。民警提醒廣大家長:孩子外出一定要選擇正確、安全的交通工具,未到法定年齡切勿單獨騎行電動車、摩托車上路,孩子在外出游玩時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讓自己過一個平安、快樂的暑假。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