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6月28日訊(記者 劉玉凡) 28日凌晨1時許,市南區沛縣支路附近一輛別克轎車燃起熊熊大火,爆胎聲和玻璃炸裂聲將熟睡的居民驚醒 。消防隊員趕到將大火撲滅,但別克轎車尾部已嚴重受損。據了解,這是附近兩周內發生的第二起
轎車起火事故,之前有一輛尼桑商務車被燒成框架。起火原因正在調查中。
記者聞訊趕到現場時看到,一輛黑色別克轎車停在路邊,尾部被燒得面目全非。“真是嚇死了,凌晨1點多,聽見噼里啪啦燃燒的聲音,接著119就來了,幸虧把大火撲滅了!”劉先生告訴記者,離起火車輛10米遠的地方,上周二發生了一輛尼桑商務車被燒。
記者在現場看到,兩輛被燒的車已基本報廢。“可能是自燃。”車輛起火引起了多種猜測,也有居民認為不可能兩輛車都是自燃,而且據說那輛尼桑車剛買了不到一年,有人懷疑是
偷車賊引起的。
據一家4S店的銷售人員介紹,新車購買后,只要不擅自改動原車線路,一般不會自燃,當車齡超過3年以上時,就應該考慮投保自燃險。據保險公司工作人員介紹,如果確認其中一輛車首先自燃,其他車輛的損失由這輛車車主投保的保險公司進行賠償,其自身損失則要看是否投保自燃險。如果有人故意縱火,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車主可向嫌疑人要求賠償。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