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判決書后,劉瑩掩面而泣。記者 何毅 攝
城陽區人民法院集中宣判一批涉毒人員,右二為制造毒品的罪犯李傳亮 。(城陽人民法院供圖)
6月25日上午,市南法院對9起毒品犯罪案件進行了集中公開宣判,張志飛等12名被告人分別被以販賣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罪名,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至拘役五個月不等刑罰。記者從市南法院了解到 ,截至6月,市南法院今年共審結販賣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涉毒犯罪案件72件,涉案毒品約450克,83人因此獲刑 。
90后女毒販帶著“小弟”干 6月25日上午,9起毒品犯罪案件進行集中公開宣判。記者從法庭了解到 ,1993年出生的劉瑩于2014年2月3日,在通山路3號住處內通過互聯網與涉毒人員李飛(已判刑)商定,以7500元價格賣給李飛1盎司冰毒。隨后,劉瑩指使1994年出生的占得偉到通山路1號附近與李飛進行交易,占得偉攜帶23.4克毒品到達約定地點后即被守候的民警抓獲,毒品被繳獲。占得偉當即供出系受到劉瑩指使,并帶領民警返回通山路3號協助指認并抓獲劉瑩。從劉瑩住處又繳獲毒品75.5克,后經檢驗,從上述毒品中均檢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劉瑩販賣甲基苯丙胺,計98.9克,被告人占得偉販賣甲基苯丙胺計23.4克,其行為均構成販賣毒品罪,公訴機關指控成立。
經法院審理,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劉瑩起主要作用,是主犯,應當依法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被告人占得偉起次要作用,是從犯,依法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由于被告人占得偉到案后協助公安機關抓獲同案犯劉瑩,有立功表現,依法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法院判決被告人劉瑩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沒收財產二萬元。被告人占得偉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一萬元。
9起毒品案,12人均獲刑 被告人張志飛于2013年10月至2014年1月期間,在鞍山一路黃金歲月大廈先后4次向吸毒人員馬某出售冰毒34克,獲取毒資12200元;先后4次向吸毒人員李某某出售冰毒計3克,獲取毒資1800元;2014年 1月16日晚,當被告人張志飛欲再次向馬某、李某某出售冰毒時,被當場抓獲,從其住處繳獲疑似毒品一宗,稱重20.6克,經鑒定,從中均檢出甲基苯丙胺成分。被告人張志飛販賣毒品甲基苯丙胺57.6克,其行為構成販賣毒品罪,經法院審理后判決張志飛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沒收財產一萬元。
另外,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王巍森、鄭濤、李珊、董斌、鄭昭君5人先后多次將冰毒販賣給他人;被告人李志在延安三路234號住處,因涉嫌毒品犯罪被查獲,當場繳獲冰毒19.4克;被告人劉瑞華3次容留姜某某在杭州路197號住處吸食冰毒;被告人宋福常提供毒品和吸毒工具,分別在深圳路222號和于哥莊村氣象局工地等處,容留他人吸食毒品;被告人楊志勇在新安路5號住處,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2次販賣冰毒共4.9克和其他少量毒品。
法院認為,12名被告人均違犯刑法,其中被告人張志飛等8人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販賣,其行為構成販賣毒品罪;被告人李志非法持有毒品,行為構成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告人劉瑞華、宋福常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為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告人楊志勇多次容留多人吸食毒品,行為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同時販賣冰毒和其他少量毒品,行為又構成販賣毒品罪。
市南半年受理80件毒品案 市南法院本次集中公開宣判的9起毒品案件中,有兩名女性,兩名“90后”。涉毒人群有朝著女性化、低齡化發展的趨勢,特別是隨著冰毒等一些新型毒品出現,很多年輕人禁不住誘惑,出入娛樂場所沾了毒。
“從近期審理的毒品案件看來,毒品案件呈逐年上升趨勢,2013年全年受理毒品犯罪案件40起,占10.7%,而從今年來看,截止到 2014年6月,受理80件毒品案件,占全部刑事案件的31.7%。可以看出,毒品犯罪呈現高發勢態。”市南法院副院長劉北勇介紹,截至目前,市南法院今年共審結販賣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涉毒犯罪案件72件,涉案毒品約450克,83人因此獲刑。
劉北勇表示,毒品犯罪已經進一步呈現年輕化的發展趨勢,市南法院將繼續堅持對毒品犯罪保持嚴打高壓態勢,依法從重從快審結毒品犯罪案件,嚴懲毒品犯罪分子 ,并結合集中宣判、組織旁聽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禁毒法制宣傳,讓廣大群眾尤其是青少年進一步了解毒品對個人 、家庭以及社會的嚴重危害,自覺遠離毒品危害。記者 許乃丹
■記者對話
“15年的時間會很長很長” 21歲“大姐大”指揮20歲“小弟”
販毒,雖然與“毒”字沾邊刑罰很重,可1993年出生的女孩劉瑩還是走上了這條路。25日,記者與劉瑩進行了對話。
記者:你怎么走上販毒這條路的?
劉瑩:男朋友販毒,他帶著我一起干,周圍很多朋友也販毒,我也很好奇,愛玩沒考慮太多。
記者:你自己吸毒嗎?
劉瑩:我不吸毒,我只把毒品賣給別人。
記者:你自己販賣了98.9克,判了15年,對這些數字有概念嗎?
劉瑩:我感覺15年的時間會很長很長。
記者:現在后悔嗎?
劉瑩:我才21歲,因為販毒要坐牢15年,我的人生全完了,可現在后悔也來不及了(說罷,劉瑩大哭)。
小學文化自學制冰毒
剛賣了20余克后就被抓獲 半島都市報6月25日訊(記者 孫桂東 ) 6月25日,城陽區人民法院集中宣判6起涉毒案件。9名罪犯多為累犯,其中,罪犯李傳亮為了滿足自己的毒癮以及獲取暴利,還從網絡上自學制毒術,僅售出20余克冰毒后就被公安機關抓獲。
1975年出生的李傳亮,只有小學文化,在家無業。2012年7月11日,曾因吸毒被市北公安分局行政拘留十五日。記者在李傳亮的宣判書上看到 ,因為染上毒癮,李傳亮經常在網上瀏覽關于毒品的網站。2008年,他在網上看到了一則關于自制冰毒的帖子。李傳亮隨即給發帖的人留言,希望能學習自制冰毒的辦法。取得聯系后,李傳亮掌握了一些具體的操作流程,后來又在網上瀏覽各類關于制毒的信息。
2009年到2012年2月底,李傳亮跟孔憲環、胡建華和劉勇四個人,在市北區桃源居小區租了一處房子,由孔憲環、胡建華等人提供幫助,李傳亮經過多次試驗制造甲基苯丙胺。在一次進行試驗的時候,由于不小心發生了火災,公安機關在租住房里發現了各種用來制造甲基苯丙胺的原料以及工具,隨后將劉勇抓獲。而當時正在外面的李傳亮聽到消息后逃跑了,但公安機關鎖定了案件的主犯李傳亮。
隨后,李傳亮又多次轉移居住地進行毒品制造試驗,2013年3月10日22時許,李傳亮在嶗山區合肥路北國之春小區賣出了自制的20余克冰毒。2013年3月14日,公安機關在李傳亮的居住區內將他抓獲。從他的家里扣押白色晶體一包、疑似毒品液體一宗以及制毒材料一宗。經過鑒定,扣押的白色晶體1包重0.8克,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疑似毒品液體中有10毫升檢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同日,公安機關又從李傳國另外一處暫住處內查扣疑似毒品晶體四包,粉末三包,疑似毒品液體一宗以及制毒材料一宗。經過鑒定,四包白色晶體共33.6克,白色粉末1包6克,紅色粉末1瓶6.5克,均檢出甲基苯丙胺成分,褐色粉末1包3.2克,檢出大麻酚、四氫大麻酚成分。疑似毒品液體中有600毫升檢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據李傳亮供述,從網上了解到制造毒品的原理后,他就開始從不同的地方尋找原材料,買到原材料后就在家進行試驗,但是由于制造的技術不高,制成的冰毒質量并不高。最后,李傳亮販賣、制造甲基苯丙胺等50克以上,行為構成販賣、制造毒品罪。在制造毒品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以販賣、制造毒品罪判處李傳亮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十萬元。同日宣判的一共有6起案件,涉案人員 9名。其中,李勛以販賣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故意毀壞財物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處沒收財產人民幣四萬元、罰金人民幣三千元。其他罪犯李忠哲、史祖信、王帥等,此前皆有吸毒或者是販毒的前科,再犯的情況也更多。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