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河口縣有一個名為“中國—東盟河口國際旅游文化景觀長廊”(以下簡稱“文化長廊”)的項目,這個2011年2月完工的項目被當?shù)刈u為“邊境明珠”,總投資額為2.7億元。但在3年之后的2014年5月23日,該項目卻開始動工拆遷,拆遷補償費用保守估計要3億元左右,高于它的建設(shè)費用。
“文化長廊”因何而建?按照官方說法,要建成集商業(yè)、文化、旅游觀光為一體的建筑景觀帶。“文化長廊”又因何而拆?同樣按照官方說法:還河于民、還景于民,即“文化長廊”影響了景觀。真是頗為吊詭的一幕。“文化長廊”因營造景觀而生,最終卻因有礙觀瞻而死,真是官字兩張口,怎么都有理。
追查“文化長廊”背后的違規(guī),并追究相關(guān)官員的責任,自不待言。不過,我們應該反省的是:為何這么大的過程說建就建,說拆就拆呢?這種情況不僅僅局限于河口縣,全國很多地方也是如此,。其實,說到底,城市規(guī)劃中,法律的剛性太差,人治的特點太強,以至于即便“千夫所指”,只要符合主政官員口味、對政績有益,依然能夠推行無阻。
從目前來看,對于大型
工程,只要主政官員力主強推,幾乎沒有約束機制。雖說規(guī)劃要征求民意,但是對于這種行政性、專業(yè)性比較強的工作,民意非常容易被排除在外。除此,法律規(guī)定,政府城鄉(xiāng)規(guī)劃主管部門、本級人大常委會對城鄉(xiāng)規(guī)劃有監(jiān)督檢查權(quán),但是誰又敢對“一把手”權(quán)力說不?即便是上級規(guī)劃主管部門,有時也可能鞭長莫及 。因此,一些大型工程,才能說建就建、說拆就拆。
“大拆大建”是一種非常嚴重的“官僚病”,必須下猛藥治之。河口縣的短命“文化長廊”只不過又在提醒我們,“大拆大建”不僅是在浪費納稅人的錢財,更是昭示,預防“大拆大建”的制度早已出問題,亟須重建。(作者系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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