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6月19日訊(記者 韋麗麗) 市衛生局衛生監督局公布了兩家水質不合格的
嬰幼兒游泳場所的名單。據悉,目前,市衛生局衛生監督局已對這兩家單位立案,并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
據介紹,這兩家單位分別是位于李滄區九水東路181號的青島
寶貝家孕嬰用品有限公司、位于李滄區升平路6-21號1層的青島飛良商貿有限公司。
目前,市衛生局衛生監督局已對泳池水質不合格的嬰幼兒游泳場所經營者進行了約談,要求各單位負責人要對水質抽檢不合格的情況高度重視,認真分析水質不合格的原因并提交可行性整改措施。
據此,市衛生局衛生監督局相關負責人提醒嬰幼兒游泳場所經營者和市民,在經營和選擇嬰幼兒游泳場所時應注意以下事項,嬰幼兒游泳場所經營者取得衛生許可證后方可從事經營活動。從業人員應取得健康查體合格證明和經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泳池開放期間應定期對游泳池進行水質檢驗,每月不少于1次,監測結果應向公眾公示。
其次,單項經營的嬰幼兒游泳場所面積應不小于25㎡ ,多項經營的嬰幼兒游泳場所面積應不小于40㎡ 。多人一池的平均每位嬰幼兒活動水面面積不得少于1㎡ 。
游泳池禁止使用氯制劑、二氧化氯制劑、臭氧等對皮膚黏膜產生刺激作用的消毒劑及消毒設備用于水質消毒。嬰幼兒游泳場所室溫宜為26~28℃,泳池水溫宜為34~36℃。
市民在消費過程中如發現嬰幼兒游泳場所存在衛生問題,請及時撥打衛生監督舉報電話85788111投訴舉報,市衛生計生委將對違法行為依法予以嚴肅查處。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