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排,6月17日,有空余學位的幼兒園第二次
招生計劃將在區教育局網站及各相關幼兒園網站發布,并在幼兒園門口宣傳欄顯著位置張貼。在第一次幼兒園招生中沒有為孩子報上名的家長一定要抓住這次機會。按照計劃,第二次招生將于6月21日進行,需要攜帶的相關證件各區有所不同,家長一定要注意。
按照市南區教育局此前制定的幼兒園招生安排,未完成招錄計劃的幼兒園應按照第一次招生程序,于6月17日發布第二次招生信息,于6月21日(星期六)上午8:30開始面向市南戶籍幼兒和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進行第二次招生。對于市南區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報名需要提供一下材料:家長本人身份證;《2014年市南區幼兒園報名申請表》;幼兒戶口簿全頁;幼兒出生醫學證明;青島市公安局市南分局核發的“山東省居住證”(發證時間至2014年6月滿一年及以上);有效房產證明或具有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備案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辦理正式租住手續至2014年6月滿一年及以上);父母至少一方與市南區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含社保卡、就業登記表或就業花名冊)或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并至2014年6月在市南區務工滿一年及以上。由于報名先后順序不作為錄取依據,家長無需過早排隊。
市北區幼兒園招生第二次發布信息也同樣安排在6月17日,而第二次招生幼兒園報名材料審核確認時間為6月21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3:00。進行現場確認時家長需攜帶以下材料:家長身份證(原件與復印件);戶口簿(原件與復印件);有效房產證明或租賃證明(原件與復印件);《2014年市北區幼兒園報名申請表》。而外來務工就業人員除提供以上材料外,還需提供父母一方在本區工作一年以上的勞動合同(含社保繳納憑證)或工商營業執照。記者 孫祥輝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