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警在看管即將上庭的販毒嫌疑人。
▲ 法庭上,販毒嫌疑人蔣某在聽法官的宣判。
半島都市報6月12日訊(記者 李保光) 12日上午,市北區人民法院在即墨普東刑事審判法庭一審集中宣判了6起毒品犯罪案件,10名毒品犯罪分子受到依法嚴懲。其中,
80后女子蔣某因先后6次販毒 58.35克 ,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5年。其余9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 10個月至11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分別被處罰金。
據介紹,出生于 1983年的蔣某是青島本地人,早在2011年12月份,就曾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處拘役4個月。然而,此次刑罰并沒有讓蔣某警醒,反而變本加厲。市北法院審理查明,去年10月26日,蔣某攜帶冰毒和大麻兩包共計7.8克 ,在市北區登州路61號樓下進行交易時,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隨后民警又在蔣某住所中查獲白色晶體3包,重1克 ,檢出甲基苯丙胺成分;紅色藥片1包,重1.3克 ,未檢出常見毒品成分;粉末1包,重0.8克 ,檢出大麻成分。
法院審理過程中,還查明僅2013年9月、10月份,不足兩個月的時間內,蔣某先后販毒6次,共計58.35克(不包含從其住所中查獲的毒品)。市北法院一審判處蔣某有期徒刑15年,并處罰金3萬元。
此外,另一案中的申某出生于 1992年,是一名僅有初中學歷的外地來青務工人員。申某供述,2013年2月底的一天下午,一毒友打電話向其購買600元的冰毒,后申某在延吉路一寫字樓內賣給對方0.6克冰毒。2013年4月的一天,逄某曾打電話購買600元的冰毒,讓其幫助聯系。后來在申某的介紹下,逄某拿到1包重約1克的冰毒,并得到100元好處費。法院審理查明,申某還分 3次向相關人員販賣冰毒3克。
市北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申某多次販賣毒品甲基苯丙胺不滿10克 ,情節嚴重,其行為均構成販賣毒品罪,應予懲處。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6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此外,當天上午,市北法院還對另外幾起涉毒案件進行宣判。除蔣某因犯販賣毒品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5年,并處罰金 3萬元外。其余9名被告人因犯販賣毒品罪分別被判處 10個月至11年不等有期徒刑,并處4000元至2萬元不等罰金 。宣判結束后,除蔣某當庭表示上訴外,其余9人均認罪服判。
■對話90后
毒販 “如果不一起玩,時間長了就沒朋友了”
此次宣判的10名被告人中,年齡最大的46歲,最小的22歲。值得注意的是,10名被告人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僅1人為高中學歷,其余9人均為初中甚至小學都沒有畢業。且大多無業,常年混跡社會,結識的朋友身份復雜,大部分被告人都有因搶劫、尋釁滋事、吸毒等犯罪事實被判刑或拘留的前科劣跡。
在當天的宣判現場,出生于1992年的兩名被告人徐某和申某引起了記者的注意。二人均身材高挑,若不是身穿囚服,記者很難把他們二人與毒販聯系在一起。記者采訪了解到,在學會“溜冰”以前,二人也都曾有著一份穩定的工作,其中徐某是一名糕點師,申某則是在一家廣告公司工作。那么,他們是怎么染上惡習、直至走上不歸路的呢?就此,記者采訪了申某。
記者:你是怎么接觸毒品的?
申某:就是跟朋友一起去迪廳玩的時候學會(吸毒)的,大家都“溜冰”,我不能例外。如果你不一起玩,時間長了就沒人理你了。一開始他們拉我一起吸,我拒絕了。但是次數多了,不能每次都拒絕,慢慢地就開始吸上了。
記者:大概多長時間吸一次毒?
申某:到現在一年多了吧,一個月能出去玩個兩三回。
記者:后來又是怎么走上販毒道路的?
申某:平時朋友在一起玩的時候,有的人沒貨(毒品)了,我就幫著從別人那里給他買點兒,算是當個中間人,朋友有的給點錢,算是互相幫個忙。反正圈里都這么玩,我當初真沒想到這也算販毒。
記者:父母知道你吸毒嗎?
申某:剛開始時肯定不知道,他們還以為我在外面打工。后來(吸毒)時間和次數多了,也就被他們發現了,但是知道后又能怎樣,他們也管不了我。
趨勢 女性罪犯增多,累犯再犯上升
據介紹,近年來,由于受多種因素影響,本市毒品犯罪案件數量呈快速增長,重大毒品犯罪案件數量連年攀升。以市北法院為例,2013年,該院受理的販賣毒品案件共有121件239人,非法持有毒品16件17人,容留他人吸毒42件45人;今年截至5月份,販賣毒品 141件257人,非法持有毒品12件15人,容留吸毒 40件51人,占到全部受案的37%,呈上漲趨勢。
市北法院相關負責人介紹,除了案件數量激增以外,毒品案件還呈現了很多新的特點:一是一案多被告的數量較多,共同犯罪數量增多;二是今年女性涉毒案件比例上升;三是犯罪年齡呈現低齡化的特點,80后人員成為犯罪的主體,一些90后人員犯罪也開始出現;四是毒品再犯、累犯數量不斷增多。2013年共有毒品再犯、累犯40人,許多受到過刑罰處罰的人依舊鋌而走險,再次走上毒品犯罪的道路。 此外,毒品類型多樣化。近兩年毒品案件涉毒50克以上的案件有16件41人,毒品不僅限于甲基苯丙胺、海洛因等毒品,還出現通過毒品混合摻雜、制造新的毒品。販賣毒品犯罪手段也從以前單一、直接交易,變成了不斷變更人員、時間地點分離、網銀交易、快遞郵購等新型形式,交易方式日趨隱蔽化。容留吸毒從自家房屋轉為日租房、交通工具等。
原因 以販養吸導致販毒案件增多
市北法院刑事審判庭相關負責人表示,巨額利潤是導致販毒人員鋌而走險的主要原因。“涉案人員中,以中青年和無業人員居多,究其心理無非怕苦受累,不愿付出勞動,企圖通過販毒謀取利益。”市北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雖然我國注重打擊毒品犯罪,一些人仍受朋友甚至家庭成員的影響而吸毒,吸毒人數的增加導致毒品需求的擴大,給販毒分子以可乘之機。
此外,以販養吸也成為此類案件屢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一旦染上毒品,很容易產生生理與心理上的依賴。從近幾年查處的涉毒案件來看,很多涉毒案件嫌疑人同時亦為以販養吸的“癮君子”。由于吸食毒品耗資巨大,一些吸毒者就走上了以販養吸的道路。
另外,毒品犯罪打擊難度較大。毒品犯罪分子反偵查意識普遍較強,經常采用少量、多次、流動的販毒方式進行交易,交易手段和方式都極其隱蔽,大多數毒品很快被購買者吸食,很難現場查獲毒品,取證較為困難,致使一些販毒人員得到了較輕的處罰,讓有些涉毒品犯罪人員存有僥幸心理。文/記者 李保光 圖/本報記者 何毅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