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蘭州6月7日電 記者7日從甘肅省環縣縣委宣傳部外宣辦獲悉,據環縣公安局調查認定,在3日發生的環縣環城鎮城東塬村村民王彩霞被碾死亡案件中,車號為甘M31441的肇事車輛駕駛員吳海波,涉嫌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
據悉,目前犯罪嫌疑人吳海波已被環縣公安局刑事拘留,羈押于環縣看守所,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6月3日上午10時許 ,環縣環城鎮城東塬村有村民與油田單位因道路損毀嚴重 、塵土飛揚等問題發生矛盾 。當地村民阻擋中國石油集團測井有限公司長慶事業部重型車輛甘M31441等3輛車通行。當天中午 12 時許 ,甘M31441車輛司機發現有擋車村民離去,趁機啟動車輛行駛,致使位于車輛左側的村民王彩霞被左后輪碾軋死亡。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林永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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