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5月30日A15版《1小時收10元 這
停車場咋這么貴》曾報道過中山路3號停車場停車1小時收費10元,收費員沒有佩戴收費證,停車場沒有收費公示牌(欄)的問題。青島市物價局工作人員6月5日表示,該停車場收費人員如果沒有收費證,屬社會人員收費,將由公安部門進行處理。
6月5日上午,記者接到物價局相關工作人員的反饋電話,據該工作人員介紹,“正規停車場收費員應該佩戴貼有照片的收費證,并在收費過程中出示收費證,如果沒有收費證,就屬于社會人員亂收費,這種情況一律由公安部門予以查處。”對此,本報將繼續關注。記者 李金星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宋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