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張先生在嶗山路某商場,花費1800元購買了一部智能
手機。使用了大約半個月,張先生發現接聽電話時手機聲音很小甚至沒聲音,商家將手機送到售后服務中心維修后,手機恢復正常??蓻]過多久,手機又出現自動關機的情況,張先生要求換貨。經協商,張先生第二次將手機送到售后。但手機修好僅過10天,又自動關機?!皞z月時間壞了三回,修了兩次。煩死了!”
6月4日,張先生再次找到商家要求換貨,可是商家卻拒絕給張先生換新手機?!八麄冋f我的手機雖然修了兩次,但是卻沒有維修記錄,調換新機沒有依據?!睈阑鸬膹埾壬弥謾C來到沙子口工商所尋求幫助?!爱敃r我也不懂,沒有向他們所要維修記錄憑證,但是買手機到現在這才不到兩個月時間商場工作人員應該知道情況。分明就是不想給我換,找借口?!?br>
沙子口工商所收到張先生的維權請求后,當即聯系了商家進行調解。調解員指出,雖然張先生無法提供手機維修記錄,但是手機兩次出現問題,張先生都及時與商家進行了溝通,商家知情,張先生要求更換新機符合國家“三包”規定。經過工商人員耐心勸解,商家最終同意給張先生更換新手機。記者 郭冰 通訊員 林芳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