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5月29日訊(記者 王震) 李先生與網友約定換貨交易,
網聊了7年的網友卻偽造了一張匯款單,拍成照片發給李先生,以示“誠信”。李先生信以為真,快遞出一部價值6000余元的三星手機。發現被騙后,李先生報警。快遞公司稱,如快件沒有被派送,可以追回。
28日上午,市民李先生到北溝派出所報案,稱自己遭遇詐騙,希望民警幫忙尋回已發出的快件。李先生做個體經營,出售手機,快遞出的是一部價值6000余元的三星手機。
李先生介紹,他是被網上相識7年的網友張某所騙。張某在黑龍江勃利縣從事個體經營,自稱經營電腦。知道李先生出售手機,張某提出,他從李先生這里購買一部手機,他再給李先生寄一臺電腦抵價。幾番網聊,李先生和張某約定,由張某先給李先生快遞出一臺電腦,再匯款4500元。
23日,李先生將自己的銀行賬號給了張某,不久,張某發來一張4500元的匯款單照片,表示已按約定匯款。因為相識7年,李先生對張某沒起任何戒心,在沒到銀行查款的情況下,直接把一部6000余元的手機快遞出去。
28日,李先生到銀行查款發覺并沒有一筆4500元的匯款到賬,隨后致電張某,張某一直不接聽。李先生查詢快遞單號,發現自己快遞出的手機并沒有到達目的地,張某也曾催促過快遞公司,要求盡快送件。
李先生察覺被騙,立即到派出所報警,希望追回快件。快遞公司客服人員介紹,如快件沒被目的地工作人員派送,可以被追回。目前,李先生已致電快遞公司,希望追回快件,挽回損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