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記者從四川瀘州合江縣新聞辦獲悉,近日在網絡上熱議的瀘州合江縣“丟槍”交警受到“
雙開”處分。5月26日,經合江縣監察局研究,報合江縣人民政府批準,撤銷合江縣公安局原給予許江行政記過處分的決定,給予許江開除公職處分。經合江縣紀委常委會研究,給予許江開除黨籍處分。
5月23日,網絡上爆出,合江縣交警大隊副大隊長許江帶
女下屬開房弄丟配槍,并長期與女下屬保持
不正當關系,與合江一家汽車修理廠有不正當利益輸送關系。該帖一發出,在網絡上引起較大反響。
據介紹,4月26日,許江到瀘州辦理私事。當日下午2點34分入住酒城賓館915號房。入住后,許江將其攜帶的公務用槍放在房間枕頭下面。下午6點半左右,許江因與朋友會面匆忙離開賓館,許江離開時,將他攜帶的公務用槍滯留在了枕頭底下。晚上7點左右 ,賓館的服務員例行整理房間時,發現了許江留在枕頭下的槍,于是撥打了110報警。據新華社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