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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滌明 廣東惠州一家小型國企員工爆料稱公司24名在冊職工有8人是領導親屬。該公司回應稱,8名員工與4名領導之間的親屬關系屬實,但其中1人是組織調動,另外7人都是臨時工,屬于正常招聘。領導稱,親屬員工為了避嫌,很積極很爭氣。(5月27日《南方都市報》) 一家小型國企招聘幾名領導親屬,似乎算不上太大的腐敗問題,社會影響的波及面也有限,然而這種小問題暴露的卻是國有單位中典型的招聘潛規則:合規的與不合規的,只要罩上“組織安排”的外衣,便合理合法;一步到位太顯眼,就分步運作,先當臨時工,再“積極爭氣”熬成正式工;上下級之間溝通好了,下級運作,上級背書。在這種情況下,職工有意見恐怕也就只能“到廁所提”。即便網絡曝光,若不能發酵,一般也很難促動調查的啟動。一邊是輿論的強烈不滿,一邊是很多地方和單位仍然我行我素,正是這些潛規則被某些人玩得嫻熟的結果。
由此來看,8名員工都是領導親屬,1人為組織調動,7人為臨時工,這種解釋看似圓滿,卻也很難說不是蒙人。事實上,金屬回收、報廢車輛拆解這種行業,完全可以交給市場,由民資經營。這家經營金屬回收和報廢車拆解的小型國企,應該早就沒有保留國有資本的價值。倘若這家企業屬于私企,不管是政府還是社會,都可以節省不必要的監督成本,招錄工人是否公正,也都是它自己的事而與公共利益無關。改革這么多年,還有這種參與市場競爭的
小國企,有點不可思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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