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5月20日訊(記者 魏海洋) 日前,山東省教育廳針對加強山東省普通高校考試招生管理工作下發了相關通知和文件,對今年山東省高考招生計劃管理、考試招生宣傳、招生錄取管理、新生入學等事項進行了具體措施的通知和要求。其中規定,錄取通知書必須由校長簽發、
高校招生信息要做到“
十公開”。
記者從山東省教育廳了解到,今年山東省將繼續出臺政策來規范高校招生行為。
其中規定,嚴禁以建立高校生源基地、換取自主選拔錄取推薦名額等為借口惡性搶奪生源。嚴禁向考生或家長做出照顧錄取、簽訂預錄取協議等不實的招生承諾,嚴禁通過混淆學歷教育與非學歷教育的方式進行欺詐招生,嚴禁收取與招生錄取掛鉤的任何費用。
另外,山東省教育廳規定,各高校要加強招生章程的編制和發布工作,招生章程必須經山東省教育廳審核確認后方可正式公布。經審核備案的招生章程要認真履行,不得擅自調整更改。嚴禁組織開展虛假招生宣傳,嚴禁發布有可能誤導考生的信息,嚴禁私自控制生源、干擾考生正常填報志愿。要按照政策規定宣傳特殊類型招生,嚴格執行有關特殊類型招生工作規定。
記者了解到,今年的高考招生要做到高校招生信息“十公開”,即招生政策公開、高校招生資格公開、高校招生章程公開、高校招生計劃公開、考生資格公開、錄取程序公開、錄取結果公開、咨詢及申訴渠道公開、重大違規事件及處理結果公開、錄取新生復查結果公開。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