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5月16日訊(記者 趙偉華 張濤 通訊員 劉春芳 胡永緒) 酒精測試完賴著不簽字,卻淡定地倚在車上喝起礦泉水。5月15日晚,今年31歲的菏澤女子郭某在酒桌貪杯,喝了兩瓶啤酒后開車上路被查,最終她將面臨罰款1000元,記滿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據了解,5月15日晚8時至10時,
城陽交警共查獲
酒駕司機21例,涉證涉牌違法駕車行為71起,大貨車違法行為12起。
5月15日晚8時20分,城陽交警中隊正在黑龍江北路、城馬路口設點夜查,一輛車牌號為魯B8XX51的銀色轎車由黑龍江北路東南方向拐彎向北行駛,靠近夜查點時突然減速,交警將其攔下,一名30歲左右的女司機將車停了下來,身上有刺鼻的酒精味。“你喝了多少酒?”民警問。“只喝了兩瓶啤酒。”女司機很淡定地伸出了兩個手指頭。
經交警現場檢測,女司機酒精含量為60mg/ml,隨后她完全不理會交警的指示,而是靠在一輛車上打電話,十幾分鐘后,又跑到朋友車旁,打開后備廂拿出礦泉水,瘋狂地喝水解渴,對簽字置之不理。經過一番周折,酒駕女子不情愿地簽字認罰。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