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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蒙客 5月7日,廣東省深圳市民愛殘疾人綜合服務中心原職員黃海泉向記者反映,該中心每年拿出幾千萬元殘疾人保障金作為培訓和活動經費(2013年為3000萬元左右),而實際開支不過數百萬元,所謂培訓項目就是“教殘疾人掃地 ”。對此,深圳市殘聯方面表示,民愛中心經費問題比較敏感 ,目前尚不能給出回應。(5月13日《羊城晚報》) 按照相關規定,深圳市殘聯通過社保局代征的殘疾人保障金,名義是用于安排殘疾人就業,每年向社會企業征收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為6億~8億元,從2005年至今,已經累計征收近 50億元,每年僅利息就有數千萬元。這些錢去哪里了?深圳市殘聯辯稱“敏感”而不回應,肯定難以服眾。
民愛中心是深圳市殘聯下屬單位,經費由深圳市向企業征收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扶持,2013年經費為3000萬元左右,但按舉報人的說法 ,其實際開支每年也就數百萬元。而所謂的培訓就是教會一些殘疾人掃地、刺繡等,花費成本很低。黃海泉的舉報是否屬實,我們不妨看一組數據——同在深圳市,民愛中心只有100多個殘疾人,一年經費高達數千萬元,相比之下,深圳著名的殘友集團,培訓了300多名殘疾人,每年的支出不過五六百萬元。權衡這對數據不難發現,民愛中心的支出明顯畸高。
殘疾人保障金,顧名思義,是為保障殘疾人就業和生存而設立的。作為資金管理者——深圳市殘聯,在管理這筆資金時,要公開透明,精打細算,將錢花在刀刃上,竭盡可能澤惠全市的殘疾人。否則,便很難給被征收單位及殘疾人群體一個交代。那么,深圳市民愛中心一年數千萬元的經費去哪了?全深圳市一年6億至8億元的殘疾人保障金去哪了?一切皆不能成謎。既然有人實名舉報,有關部門就應該及早予以審計和清查,然后公布賬目,給被征收單位一個說法 ,給公眾一個知情權,給深圳市殘疾人一個公道。若是有人違法挪用、濫用殘疾人保障金,則必須予以整改,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各地不妨以深圳為例,舉一反三,及時審計殘疾人保障金,看看資金去向是否合法合規,是否“保障”了一些健全人,避免給殘疾人群體造成“二次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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