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5月11日訊 27歲的李平緒身患尿毒癥,母親谷體美決定捐腎救子,但醫院要求手術前聯系親友“
互助獻血”,這讓母子倆犯了愁。11日,看到本報A06版《互助獻血擋住
慈母捐腎救子路》報道后,
萊蕪6位
義工趕到濟南義務獻血,最終3人體檢合格,成功獻血1000毫升。
義工馳援>>被母愛感動,3人獻血1000毫升 “得知谷體美母子的困難后,為了保證他們的手術能順利進行,協會的6位義工今早7點就從萊蕪趕到醫院,就為給他們獻血。”11日,萊蕪市義工協會會長劉冬梅說。
當天下午2點,6名義工來到了濟南軍區總醫院的采血處,填表、化驗、抽血。“最后,6個人中只有3人條件合格,一共獻血1000毫升。”義工沈延峰告訴記者。
“對于醫院缺血的情況我們很理解,所以響應號召來獻血。現在義務獻血的人越來越少,互助獻血中有些親友也不方便或者不愿意提供支援,可是手術中的確需要大量血源。”沈延峰說,“我們都是被谷體美的偉大母愛所感動,自愿來獻血的。”
其實,他們也對其他救助對象進行過多次無償獻血,他們想用這種方法來貢獻愛心,希望社會上有更多人能加入到無償獻血的隊伍中來。當天,濟南市民莊先生等多位讀者也專門給本報打來電話,表示愿意幫李平緒完成“互助獻血”,以便順利手術。在得知來自萊蕪的6名義工已經幫助解憂后,莊先生特意留下自己的手機號碼說,“如果有需要,隨時電話我。”
院方說法>>絕不會因沒有獻血而不做手術 關于李平緒遭遇的“互助獻血”難題,濟南軍區總醫院張姓醫生曾稱,“不光是我們一家醫院有這樣的要求,因為最近血庫里的血源很緊張,做手術前都要家屬先獻血。不論血型,只要家屬獻過血了,手術時你們萬一需要用血,就可以用了。我也體諒你們的難處,但還是要找至少兩三個家屬過來獻一下血。”
11日下午,濟南軍區血液中心、濟南軍區總醫院輸血科主任葉明亮告訴記者,“最近省城各大醫院的血液都非常緊張,我們醫院也不例外。為了確保手術中的用血,對于要做手術的患者,醫生都會引導、動員其家屬進行互助獻血,但并不是強制措施。”葉明亮稱,絕不會因為病患家屬沒有進行獻血而不給患者進行手術或者手術時不給患者用血,遇到緊急手術,更是要把患者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確保其用血量。醫生表示,如果沒有其他特殊情況,手術將在本周進行。
“互助獻血”變成賣血金錢交易 作為現行《獻血法》認可的“無償獻血的一種輔助方式”,《獻血法》第15條稱:“為保障公民臨床急救用血的需要,國家提倡并指導擇期手術的患者自身儲血,動員家庭、親友、所在單位以及社會互助獻血。”但如果實在找不到親屬或者好心人來獻血,又該怎么辦呢?記者調查發現,“互助獻血”成了一些人賣血獲利的途徑。
記者從QQ群搜索“互助獻血”關鍵詞,就有“北京互助獻血”“廊坊互助獻血”“長期招收互助獻血”等大量相關結果。這些群有的直接在群名片里注明“有償獻血,方便你我他”、“長期招收互助獻血,400cc400大洋”等信息。記者以需要互助獻血的名義咨詢了群里的網友。“你需要多少血,我一個人不夠,還可以找朋友。”“我是個落難人,價格無所謂。”有兩名網友分別這樣回復。
記者隨后又聯系到了一名網友,對方表示,“通過中介獻400毫升要五六百元。”“這么做不會被醫院發現嗎?”記者問。“去年我去過一次,就是拿了張互助獻血的單子,上面有患者姓名、病情什么的,然后我拿著那個單子去獻血。到時候見了面,跟患者溝通一下姓名工作啥的,然后就說是同事,一般沒問題。”網友回復。實際上,無論是《獻血法》還是《臨床輸血技術規范》,對互助獻血者的身份都沒有做出明確界定,在實際操作中,很難甄別參加互助獻血的人是否為患者的親友、是否存在金錢交易。而北京等地的一些公開案例顯示,“互助獻血”已經成為一些人賣血甚至是組織買賣的違法獲利途徑。本報見習記者 韓笑
非法賣血“血案”不止 這個名詞并不陌生,僅在北京,法院每年都會對一些非法組織賣血的血頭判處刑罰。但是,頗為可觀的利潤使得“血頭”屢禁不止,甚至有女大學生組織同學賣血賺錢。近日,又有4個血頭因涉嫌犯非法組織賣血罪,在順義法院出庭受審,其中有一名血頭,是因同一個罪名被判刑后,剛出獄半年再次被抓。
9日上午9時,何強、張蘭建、王學、吳海超分別被法警押進法庭時,都扭頭向旁聽席上看,尋找自己的親人。這4名血頭平均只有20多歲,而第一被告人何強,更是一名“90后”。
檢方起訴稱,何強通過熟人杜某某得知賣血可拿提成的消息,后其聯系賣血者;吳海超則是接到發小廣告的馬某的電話,讓其找些人賣血,一個人可以拿200元提成,于是吳海超便去張貼小廣告,后有3名男子聯系他說要賣血;張蘭建是在QQ群看到招募獻血者的消息,后其與發帖者聯系并詢問賣血的價格、時間、地點等信息,然后又和王學發帖招募獻血人員,帖子內容是“400cc血400元,男女不限,血型不限,完事給錢”。
在法庭上,4名被告人均表示認罪。公訴人認為,鑒于4名被告人均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故可依法從輕處罰,建議對何強、張蘭建在有期徒刑十個月至一年六個月幅度內量刑,建議對被告人吳海超、王學在有期徒刑六個月至一年幅度內量刑。據北京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