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5月7日訊(記者 劉鵬通訊員 劉春芳 胡永緒) 記者從城陽交警大隊了解到,一名司機在6日當天因一年內兩次酒后駕駛,被處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罰款人民幣1000元、行政拘留5天的處罰。
4月 30日晚9時22分,城陽交警大隊棘洪灘中隊民警在正陽路與雙元路路口夜查時,將一輛轎車攔下檢查,在司機出示證件時,民警聞到其身上散發(fā)酒精味,隨即對其進行酒精呼吸測試。檢測結果顯示,司機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42mg/100ml,系飲酒后駕駛。然而民警經過調查發(fā)現(xiàn),李某在去年5月 15日就因酒后駕駛,被臨沂市交警大隊民警罰款1000元、記滿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隨后民警依法將車扣留,依法傳喚該司機15日內到棘洪灘中隊進行處理。
當晚,民警在該路口夜查時,將一輛大客車攔下檢查,民警發(fā)現(xiàn)駕駛證有偽造的嫌疑,經過調查,民警發(fā)現(xiàn)該車司機鄭某從未取得過駕駛證。據了解,這輛客車的車主雖然確實是鄭某,但他一直都是雇他人開車,而他只是曾經在老家跟人學過幾天小轎車駕駛。據鄭某稱,當晚由于司機有事來不了,而他家里有急事,所以他就冒險開車上路。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宋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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