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4月24日訊(見習記者 郭曉 通訊員 蘇泓) 2014年3月,市民劉某到石臼邊防派出所報警稱:2011年11月以來,朱某以給劉某之妻安排工作為由,多次騙取錢財,累計33000元。
據劉某介紹,朱某自稱認識
日照鋼鐵公司的領導,可以給劉某的妻子介紹一份正式工作,但是需要送禮打點。因此,劉某與妻子多次給朱某送錢,朱某收了錢財,卻一直沒有給劉某的妻子落實工作。之后,劉某與其妻開始對朱某產生懷疑,但是朱某表示之前他曾經幫劉某妻子找到了工作,但是由于沒有聯系上劉某,所以浪費了那個工作機會。
近日,劉某與其妻報警。民警迅速開展調查取證,經大量走訪調查、取證等相關工作后,民警依法傳喚朱某到公安機關接受調查。審訊過程中,心存僥幸的朱某認為公安機關沒有完全掌握其犯罪證據,謊稱已將錢財送給公司領導“跑關系”,對其詐騙他人錢財的犯罪事實矢口否認。
細心的民警早已調查出,朱某口中“跑關系”的公司領導調離日照,后又從公司辭職,朱某的謊言漏洞百出。最終,經過民警的說服教育,朱某交代了2012年前后以給劉某之妻安排正式工作為由詐騙錢財的行為,并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