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張西流 4月18日下午,廣東省東莞市約50名出租車司機非正常聚集至東莞交通運輸局辦公地點交通大廈附近 ,要求政府為每輛出租汽車每月降租2000元。東莞市政府高度重視,就此事召開專題會議,正在研究適當降低一類出租車承包費。(4月19日《南方都市報》) 對于出租車司機采取“非正常聚集”手段,要求降低出租車份子錢,東莞市政府積極應對的做法值得肯定。但是,出租車這一準公共服務行業,在管理體制上存在諸多弊端,仍是無法回避的問題。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解決這些弊端,不僅損害了出租車司機的利益,出租車拒載、打車難等城市交通頑疾,將會愈加嚴重。因此,與其遇事“臨時抱佛腳”,不如推進出租車經營和管理體制改革,適時出臺出租車調價聽證方案,并將份子錢的調整納入其中。
2013年5月份,北京建立了份子錢動態調整機制,定期公布份子錢標準,在保障出租車司機利益 、平衡勞資關系等方面,邁出了關鍵一步,值得東莞及各地借鑒。事實上,只有出租車司機利益得到充分保障,他們才會規范經營,用心服務,才不會去損害乘客的利益。因此,有了調整機制,還應該建立協商機制:如何尊重和保障出租車司機的“話語權”,使他們以一個與公司平等的身份,就份子錢調整標準進行集體協商,顯得尤為重要。
勿庸諱言,出租車企業實際上壟斷了從政府那里有償取得的運營權,以看似“正當”的理由占有司機的勞動成果,追求利益最大化,從而導致份子錢偏高。同時,在油價上漲、車輛折舊加快、私家車增多、“黑車”搶活等不利條件下,出租司機早已不堪重負,而唯一的路徑就是期望份子錢減負。勞資雙方圍繞份子錢形成了利益沖突,如果沒有第三方力量和機制進行平衡,因為雙方所處地位懸殊、掌握的資源和信息不對稱等因素,利益的天平必定朝資方傾斜。
因此,若想份子錢從根本上平衡企業與司機利益,化解勞資矛盾,需要建立一種雙方能夠有效對話、協調關系的溝通機制 ,即集體協商制度 。對于人數較多、相對分散的司機而言,需要通過工會、特別是行業工會組織,就自己的經濟權益與企業管理者展開協商。然而,從現實情況看,各地出租司機的行業工會或沒有建立,或徒有虛名 ,未能真正擔負起切實維護出租司機基本權益的職責。
由此可見,當務之急是加強行業工會建設,讓出租司機成為行業工會組織的主體,在份子錢集體協商中,享有與企業對等的“話語權”,并與企業形成和諧共贏的勞資關系。同時,政府行業主管部門作為中立方,應充分發揮監督 、協調作用,維護份子錢集體協商的公正和公平。更重要的是,要把監管和協調工作做在平時、做在事前,避免淪為平時撒手不管、出了問題收拾爛攤子的尷尬角色。
半島網辣蛤蜊評論(
http://925eat.com/lagala/)原創作品,轉載請注明來源。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