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4月9日訊(見習記者孫亞林 通訊員 王崗) 記者獲悉
嵐山區檢察院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先行一步,出臺《關于進一步嚴肅工作紀律改進機關作風的
十條規定》,嚴明紀律要求,有效加強督導,堅決抵制“四風”,用鐵的紀律打造鐵的隊伍。近日,嵐山區檢察院相關經驗做法被區委教育實踐領導小組活動辦公室向全區推廣。
嵐山區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高月清介紹,所謂“十條規定”,對政治紀律、工作紀律、會議紀律、廉潔勤政、公務接待、公車使用、考勤值班、執行落實等作出全面而詳細的規定,并再次重申,要不折不扣地落實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要求,切實改進工作作風,真正除掉身上的“官氣”,洗掉“四風”的邪氣。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