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4月3日訊(記者 張焜) 因
吵架一時沖動,妻子竟拿
刀砍向丈夫的鼻子,丈夫接著報了警。3日,記者從坊子法院了解到,雖然夫妻兩人和好,但因這已經是刑事案件,妻子被判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2013年9月中旬的一天下午,家住坊子的王某與丈夫在自己父母家因家庭矛盾發生爭執,爭執中,十分生氣的王某隨手拿起屋中的水果刀砍向丈夫。王某丈夫來不及躲閃,鼻子左側被砍傷出血。
見妻子竟當著岳父岳母的面,拿刀砍傷自己,王某的丈夫也十分惱怒,接著打電話報了警。警方趕到現場見有人受傷,隨即立案進行了調查。經鑒定,王某面部損傷致鼻部皮膚裂創,傷情構成輕傷。
當王某與丈夫氣消后,兩人都知道是自己做的不對。因為王某丈夫報了警,且已經構成刑事案件,警方將此案移交給了檢察機關。
“王某和丈夫來法院的時候,都是牽著手來的。”該案審判人員告訴記者,雖然雙方是夫妻,已經達成了諒解,但王某已經構成了故意傷害罪。鑒于王某認罪態度好,她的丈夫也表示諒解,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