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皇家陵園”不過是人為制造的噱頭,墓地標價很高,每逢清明前后就會集體調價,年年上漲,形成一個無法打破的“怪圈”。這些墓地究竟誰在賣,為何漫天要價沒人管?記者發(fā)現,河北一“皇家龍山陵園”的法定代表人竟是當地民政局
副局長。
明明價格是每平方米高達6萬元,是房價的15倍,網站卻稱價格貼近百姓。此種虛假宣傳不是個體開發(fā)商,也不是其他社會組織,而是出自于官字號的陵園和官方網站,這得益于民政局的副局長。民政局是墓地的監(jiān)管者,而副局長是該局的領導,由其出任陵園法人代表,自己監(jiān)管自己等于沒有監(jiān)管。由此就會產生諸多的問題:一是可以利用職務優(yōu)勢,以“公”的名義征用土地,以開發(fā)商的名義出售,低價進高價賣出,獲取暴利;二是不受制約,想賣多少就漲多少,任意漲價;再則,規(guī)定的墓地面積可以任意沖破,想建多大就建多大,想搞多氣派就搞多氣派;此種以官為商的做法,要獲取暴利輕而易舉。
墓地不比商品房,其帶有很強的公益性,對墓地的價格和面積等等都有相關的制約,可是多年來,墓地漲勢不減,而且是大漲特漲,比房價高出多倍不止在一地,在多地也出現過。其中原因固然有物價的原因,而更多的是監(jiān)管失控。有的利用監(jiān)守自盜,做起了墓地買賣生意,將經濟內征用的土地進行倒買倒賣;有的以合伙的名義,與開發(fā)商共乘一輛戰(zhàn)車,開發(fā)商在前臺唱戲,自己在后臺得利,形成共同的利益鏈;而直接的參與其中更直接露骨。
副局長充當墓地經營法人代表決不是一般的兼職:假宣傳、高出房價數倍的墓價等等,足以說明其在變換自己的職位,裁判員充當起運動員,從后臺轉向前臺,有此官帽罩著,墓價怎能不貴。(作者系時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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