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下午,市社會保險事業局醫療保險社區處馬青處長做客“網絡在線問政”。據馬青介紹,本市城鎮職工參保人初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自繳費次月起,按參保時間分段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參保繳費半年以內的,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待遇,不享受基本醫療保險社會統籌金待遇;繳費滿半年不滿一年的,社會統籌金支付額度不超過基本醫療保險統籌金最高支付限額的25%,目前為5萬元;繳費滿一年不滿兩年的,統籌金支付額度不超過最高支付限額的50%,目前為10萬元;繳費滿兩年不滿三年的,統籌金支付額度不超過最高支付限額的75%,目前為15萬元。繳費滿三年的,可正常享受醫保待遇。
馬青說,新建用人單位初次投保20人及以上的,大、中(含高中)專以及各類職業技術學校的應屆畢業生在畢業當年就業并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其醫療保險待遇不受上述政策的限制。
記者 郝春梅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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