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3月12日訊(記者 朱薪雨 實習生 孫豐碩) 12日,記者獲悉,今年2月至3月,市衛生局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了“3·15”
消毒產品經營單位衛生
專項檢查,對40余家商場、超市、批發市場、藥店等經營單位的100余種衛生用品和各類消毒劑進行檢查,公布7家單位銷售的11種標簽說明書含違規宣傳療效內容的消毒產品名單。
記者了解到,本次專項整治檢查了40余家經營單位的100余種衛生巾、衛生護墊、紙巾紙、嬰兒尿墊、紙質餐飲具、棉棒、皮膚粘膜用抗(抑)菌制劑等衛生用品和各類消毒劑,重點對市售的消毒產品是否有有效的許可批件,外包裝、標簽說明書是否有夸大虛假宣傳,是否違規宣傳治療或暗示治療效果等內容進行全面排查。
據執法人員介紹,從總的檢查情況看,大型商場、超市銷售的消毒產品整體衛生狀況較好,但小型商場、藥店、批發市場仍存在一定問題:一是經營單位尚缺乏索證和衛生意識,對相關消毒產品未建立索證查驗制度,現場提供不出產品有效的衛生許可證件和檢驗報告;二是7家經營單位銷售的11種抗(抑)菌制劑標簽說明書內容宣傳或暗示對疾病的治療作用,不符合《消毒產品標簽說明書管理規范》的規定,誤導消費者按藥品購買;三是個別批發點銷售外包裝有破損的衛生用品,極易造成微生物污染,危害消費者身體健康。
據了解,對經營不合格消毒產品的單位,市衛生局已責令其立即整改,停止銷售不合格的消毒產品,同時依法進行立案處罰。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