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3月10日訊(記者 李保光 實習生 張小杰) 2012年9月15日,黃島某購物中心被打砸 ,受損嚴重,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3月10日,記者了解到,李滄法院對參與打砸活動的韓某、劉某進行一審判決,二人因
尋釁滋事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和7個月。
經查,韓某、劉某均是青島某汽車美容養護公司員工。2012年9月15日9時許,二人結伙至黃島某購物中心,韓某先在商場一樓實施打砸行為,后至二樓將5塊手表(價值9918.6元)占為己有。劉某先至二樓數碼專柜處,后至一樓收銀臺等處,實施毀損電腦柜臺合頁行為,將白色蘋果筆記本電腦一臺、白色ipad平板電腦一臺及鼠標、鍵盤、充電器、口香糖等物品(共價值11656.6元)占為己有。劉某和韓某很快就被抓獲。案發后,贓物均已被繳獲。
2013年3月份,李滄檢察院對兩人提起公訴。近日,李滄法院審理認為,韓某、劉某的行為均已構成尋釁滋事罪,對韓某判處有期徒刑1年,對劉某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