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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金惠 記者從山西平遙縣政府了解到,2月22日下午,平遙縣發生一起意外溺水事件,6名兒童不幸溺水身亡,其中年齡最大的11歲,最小的為5歲。據現場群眾反映,這次意外溺水事件系周六學校放假小孩結伴滑冰玩耍不慎落水所致。目前,善后工作已全面展開,事件原因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 這幾天,我們認識了見義勇為的英雄葛中科。被老葛用生命救起的2名女孩,就是因為站上了看似結實的水塘冰層,才意外落水的。然而類似的意外在山西平遙縣再一次發生,這一次卻沒那么幸運,6名溺水兒童均不幸遇難。年齡最大的11歲,最小的僅5歲,6個如花的生命還未綻放就已墜落,實在令人揪心。
就在剛剛過去的寒假期間,針對廣東 、山西等地連續發生的3起兒童溺水事件,教育部于1月 23日發出通知,強調家長們要切實承擔起假期學生的安全監管職責,特別要教育孩子不到無安全防護設施的水域附近玩耍、不到野外冰面上行走或滑冰 ,確保孩子度過一個安全、快樂的假期。寒假結束不久,悲劇再次發生,一味被動地亡羊補牢,已經讓我們付出了太沉重的代價。
究竟如何才能保護好孩子?專家建議,預防學齡前兒童溺水的重點在于加強看護。當然,對于父母來說,不管孩子年齡大小,盡所能地護住孩子是本能反應。但這真的就能為兒童營造一個更安全的環境嗎?其實不然。有資料表明,25%以上的意外傷害發生在家庭里,甚至就在父母的眼皮底下。所以,再細心的父母也有疏忽的時候,尤其對于留守兒童,父母的看護根本無法保證。
如此一來,在隨時可能發生的意外傷害面前,變被動為主動,教會孩子如何躲避,如何更好地保護自己,才是最基本的責任,才是真正的愛。具體到兒童
溺亡事故,我們需要深思的是:意外傷害的防范教育到底哪兒去了?近年來,兒童溺亡的新聞屢見不鮮,人們的關注點總是集中在責任在誰,該如何賠償等問題上,又有多少力氣花在關注如何防患于未然上?
兒童對于滑冰、游泳等運動的危險,判斷力相對較低,安全意識、安全常識的教育就落到了家庭、學校和社會身上,可我們目前欠缺的正是系統的水域安全教育體系。現在的孩子,與大自然接觸越來越少,再加上父母的精心呵護,“旱鴨子”越來越多,溺水甚至成了兒童非正常死亡頭號殺手。其實,孩子自身也渴望掌握游泳技能,學校何不嘗試開設游泳課程,由專業老師教授游泳技能和自救知識。而媒體和社會機構更應該多宣傳,多指導,以提高兒童和家長的安全意識。
每一起兒童溺亡悲劇,實質上都是家長監護不力、學校安全教育與常識教育欠缺、政府部門相關安全設施投入不足和部分水域安全管理不善等多方“合力”的產物。我們完全可以從以上幾個方面加強改進,將悲劇數量降到最低。如今天氣漸暖,冰面變薄,各方面一定要注意孩子安全,溺亡換來的
教訓我們承受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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