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2月12日訊(記者 馬正拓)今年的情人節恰逢元宵節,在這樣浪漫喜慶的氛圍里,點
孔明燈放飛祝福成了不少市民的節日計劃。然而,記者從市城管辦獲悉,為消除安全隱患,青島市在元宵節期間將嚴查售賣、燃放孔明燈行為。違規燃放者最高可被處以罰款500元,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市政府下發的《關于加強“孔明燈”安全管理的通告》,本市行政區域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生產、銷售、燃放孔明燈。對違反規定在可能引發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燃放孔明燈的,由公安機關或公安消防機構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市城管辦相關負責人表示,燃放孔明燈祈福存在嚴重的火災隱患,由于風速等不可控制因素的影響,孔明燈如果掉到加油站、居民樓等火情嚴管地帶,極有可能引發重大事故。如肆意放飛,當風力 、風向不穩時,極易威脅飛行器、高壓供電設備、通信設施及各類建筑物的安全。因此,各相關部門及區市政府在元宵節期間,應加大巡查力度,及時發現、制止、查處銷售、燃放孔明燈的行為。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