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梁建強
清退超標辦公用房工作正在各地開展,不少省份已交出去年清房的“成績單”,面積從十幾萬平方米到數(shù)百萬平方米不等。但從媒體報道中反映的一些現(xiàn)象看,還有一些問題有待解決。 辦公用房面積應如何確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中早有標準。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也印發(fā)了《關于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然而,依舊有不少地方置制度和中央要求不顧。廣西橫縣、安徽望江、甘肅蘭州等地均被曝出現(xiàn)豪華辦公樓、超標辦公房。
真抓實干、不打折扣地清退超標辦公用房,既是落實相關制度的要求,也是踐行“政府過緊日子,百姓過好日子”理念的要求。一方面,對于已有超標辦公用房,要明確清退“時間表”和“線路圖”,積極推進;另一方面,對于企圖借助“適度超前”“改造裝修”等名義繼續(xù)超標建設的行為,應加大懲處力度,確保令行禁止。
清退超標辦公用房還要嚴防形式主義和“二次浪費”。據(jù)媒體報道,一些地方選擇了“換馬甲”的變通方式,假清退、真保留。比如,有的地方雖然在超標辦公用房中隔出了 “接待室”“會議室”“儲藏室”,但依舊歸領導獨享;有的地方清退出的超標房長期閑置,形成了新的浪費。
公開清退情況中也存在糊弄現(xiàn)象。目前多數(shù)地方公布的清退數(shù)字都很籠統(tǒng),只涉及單位總人數(shù)和清退總面積,似有“問題均攤”之嫌。清退出來的房子作何用途也應說明,否則容易給人形式主義和“二次浪費”猜疑。
落實八項規(guī)定,戒奢從簡,中央決心一抓到底。期待各地多以標準“照鏡子”,多按規(guī)定“正衣冠”,把中央關于清退超標辦公用房的要求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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