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網1月22日消息 2013年10月份,市民王先生購買了某品牌的一輛小型貨車,2014年1月份,突然發現此貨車無法正常發動,由于還在三包期內,便找到4S店進行
維修,而對方卻以消費者未按照
廠家的規定在4S店更換防凍液為由拒絕維修,王先生表示非常不滿。
據王先生反映,他于2013年10月份在某汽車品牌4S店購買了一輛小型貨車,用于自營公司的貨物運輸。2014年1月初,王先生發現此貨車無法正常發動,經此品牌貨車4S店維修人員檢查發現,此問題系水箱開裂漏水導致。王先生本以為問題出現在三包期限之內,廠家應免費負責維修。而維修人員卻告訴他,水箱的開裂主要是由于防凍液的原因導致的,但王先生并未按照廠家的規定在4S店更換防凍液,而是選擇了別家維修廠更換防凍液,根據廠家保修保養手冊的規定“消費者必須在生產者授權的4S店維修保養,否則經營者不承擔三包責任”,所以不能為王先生提供免費維修。
王先生到工商部門投訴,希望此汽車品牌4S店能依法履行三包承諾,免費為他的貨車維修。工商部門工作人員接到投訴后立刻展開調查,發現王先生購買的貨車確在三包期限之內,且更換防凍液的地方也屬正規維修廠,廠家所說的免責條款沒有法律依據。經工商部門協商調解,此品牌4S店同意為王先生免費維修。
在此,工商部門工作人員提醒:汽車產品不在生產者授權的4S店等保養,出現的質量問題只要與該保養沒有因果關系,或者說在其他汽車4S店保養未造成損壞的,經營者不能免除三包責任。而強制保養超出了汽車三包規定的責任免除范圍,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通訊員 李濤 姜世浩 文/
王君莉 [編輯: 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