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上藏著電棍,被查獲后還想拿五千元錢賄賂執法人員。昨天,市交通稽查支隊查獲了兩輛套牌出租車,車號分別為魯UT3131和魯UT1949,司機將面臨3萬元上限罰款。
李村集買車上路
日前,市交通稽查支隊接到投訴稱,魯UT3131的出租車有違章行為,而投訴處理人員核實發現,投訴的車輛是捷達出租車,但真車是迪生出租公司的。由此,執法人員判定,被投訴的車輛是
套牌車。昨天早上6時,執法人員收到線索,這輛車出現在城陽大潤發附近。上午9時許,司機出現了,大搖大擺地打開車門上了車。
司機剛要發動車,便衣執法人員一個箭步上了車,將鑰匙拔下的同時,告知了身份。 "我就知道有這么一天。 "原來,這輛車是他在二十天前從李村大集上的一個東北人手里買的,當時花了一萬七千元錢。
套牌車上有電棍
昨天下午1時許,一輛車號為魯UT1949的出租車出現在汽車北站,執法人員一看,是空號出租車。執法人員亮出證件時,司機竟說:"大哥,我給你五千塊錢,你把我放了吧……"執法人員不為所動,司機一看不好,把車門打開,拔腿就跑。執法人員檢查車輛發現,車上的一些證件顯示這名司機姓李,而且車上還有一把電棍,一按還噼啪地響。執法人員當場將這輛車暫扣到停車場。(記者 張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