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1月7日訊(記者 高曉飛通訊員 龐尊璽) 張某因在
KTV鬧事,被警方
拘留。事后,他再次來到這家KTV唱歌,醉酒后找到報警人謾罵,并弄壞了收銀用的電腦顯示器,最終又被嵐山警方行政拘留。
1月4日晚上十點多,嵐山公安分局安東衛派出所接到報警稱,有人在轄區某KTV鬧事。民警趕到現場后,一看鬧事的男子,是幾天前在這家KTV酒后鬧事的張某,當時被行政拘留了三天。
經詢問報警人,民警了解到張某當晚來KTV 唱歌,在結賬的時候,就開始罵,邊罵邊說:“你上次報警,還去做證,有本事你再報警,不就是拘留十五天嗎,還能關我一輩子?我再進去十五天,還得把我放了,我還來。”張某一邊說著,一邊把用來收銀用的電腦液晶顯示器用手推倒了。收銀員扶起來,張某就又推倒了,反復推搡后顯示器被弄壞了。
看到張某鬧個沒完,收銀員報警了。隨后,民警將違法嫌疑人張某口頭傳喚到派出所繼續調查。
第二天醒酒后,面對民警的詢問,張某承認自己前一天晚上喝多了,在結賬的時候看到收銀員就是上次發生矛盾的服務員,腦子一沖動就開始罵,還損毀了收銀用的電腦顯示器,愿意賠償KTV的損失。
最終 ,違法嫌疑人張某因涉嫌故意損毀財物被依法行政拘留十二日。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