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12月25日訊(記者 單俊楠) 記者12月25日從市招考辦獲悉,根據省考試院通知 ,自2013年12月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起,對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舞弊的學生要記入本人的綜合素質評價檔案。
青島2013年12月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將于12月26日至12月31日進行。考試全部安排在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進行,考點配備多種防
作弊設備,考試過程將全程監控錄像。根據要求,對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舞弊的學生要記入本人的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同時對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舞弊的學生要記錄在本人的誠信評價檔案。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